前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三范畴关系的研究现状和理论背景
一 对时代精神和社会主题的回应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三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第二节 三范畴关系的中心论点与理论背景
一 本书的中心论点与研究思路
二 研究的理论背景简述
第三节 自由思想的历史变迁
一 研究自由的两种方法
二 自由思想的历史简述
第二章 法哲学的理论预设:理性
第一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语境
一 逻各斯和理性
二 理性、感性和理性主义、经验主义
三 西方哲学中的“理性”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理”与“性”
第二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理据
一 理性的起源:作为古希腊自然宇宙观的“自然理性”
二 理性遭遇神性:作为理性的异化和变体的“宗教理性”
三 理性的回归:作为文艺复兴和近代理性主义的“启蒙理性”
四 理性的迷途:作为科学主义的“技术理性”
五 理性的解构:作为后哲学时代的“非理性”的理性
第三节 法的理性解释之视域
一 理性与自然法
二 理性与自由、权利
三 理性与实在法规则
第三章 人格与自由的内在逻辑结构
第一节 自由一人格的逻辑前提
一 同一性表象——从心理学出发的法哲学界定
二 自我规定性的内涵
第二节 本真性人格体现为自由法则
一 自我规定性与康德的实践法则
二 基于自由的人格本质与康德的道德法则
三 基于不同人格本质的诸伦理学
第四章 自由与法的内在逻辑结构
第一节 自由——法的理念
一 作为法之理念的自由
二 法的命令与自由的外化
三 法与自由的内在矛盾
第二节 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观比较
一 先验自由与实践自由的关系
二 黑格尔的自由观对康德自由观的继承与超越
第三节 法是自由的现实化
一 外在自由——康德的权利或正义法则的总原则
二 自由王国——黑格尔的法体系
第五章 法与人格的内在逻辑结构
第一节 法之正当性根基——作为终极目的和绝对价值之人格
第二节 “量”诸范畴的逻辑演绎——主观意志与客观法则
第三节 “质”诸范畴的逻辑演绎——规则自身的内在结构
第四节 “关系”诸范畴的逻辑演绎——主客体同一之人格结构
第五节 “模态”诸范畴的逻辑演绎——道德与法权的内在结构
第六章 法之超验性与经验性的辩证统一
第一节 本体论意义上的法:以人格为终极目的、自由为理念之命令
一 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
二 康德的绝对命令说
三 黑格尔的命令说
第二节 法之存在的必要性前提:人性的辩证法
第三节 法之存在的历史逻辑性:自由之异化的必然历程
一 法权与自由
二 人格、所有权和占有的内在逻辑关系
三 契约与交互关系
四 不法:特殊意志与普遍意志的矛盾
五 道德与伦理
第七章 人格价值的现实性——人格权
第一节 人格权理论的主要纷争及评述
一 人格权理论的主要纷争及其缘由探析
二 人格权基础理论的研究现状总结及其评述
三 人格权概念问题之解答
第二节 人格概念的内涵及理论溯源
第三节 法律人格概念的内涵及理论探源
第四节 人格权概念的论辩及理论探源
第五节 主客体同构及人格权的类型化
第六节 人格权的谱系简表及立法体例试析
第八章 刑罚之理据——自由与刑罚的悖论与和解
第一节 一个法哲学的疑问——刑罚正当性的追问
第二节 刑罚与犯罪的辩证关系
第三节 道义论之自由意志本质说
第四节 道义论的局限性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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