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求是文库·塑造与被塑造:“五四”阐释与革命意识形态建构》:
在20世纪20年代末及其后,中国左翼理论界以意识形态概念作为理论分析的手段,已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当时的文献就有直接用“意识形态”作为标题的,如《意识形态的变革与唯物辩证法》一文便是明证。在这篇文章里,意识形态被定位为一种中性的概念,但在具体表现形式上则又指涉不同的阶级观念,文中称:“本论文底目的只限定在现代资本主义没落的过程里面,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如何曝露牠的矛盾,而必然地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底意识形态——来把资产阶级从来对于客观对象所歪曲了的认识矫正,同着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同时进于更高的一个阶段。”在现代中国理论范畴的意识形态概念使用史上,假如仅以这样的方式呈现“意识形态”的用法,还只是停留在形式的意义上,虽说形式并非无关紧要,但毕竟无法说明意识形态的内在结构与性质。然而,这段文字也透露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使用特征,尤其是它反映了意识形态在此时的理论界,并非简单地被看成无历史的、抽象的概念。这种认知状态本身,就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建构意义,因为随后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农民阶级等意识形态的具体概念形式将列队而来,“新”的“旧”的意识形态将接受理论定位和性质划分,共同享受着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赋予的理论解释功能。
对意识形态概念使用方式的考察,可以揭示时人对这个概念性质的把握,而这种“把握”实际上已赋予该概念以一种建构性的意义。同样是上面所引的那篇文章,“新”“旧”意识形态的区分,构成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思想象征。文中将“新”“旧”意识形态的对立描绘成这样一种场景:“在阶级底立场上看,旧意识形态我们知道是反映资产阶级底利益,根本是资产阶级底意识形态。那末,同旧(意)识形态是完全反对的,对于旧意识形态底批判的意识形态当然站在无产阶级底立场上,是反映无产阶级底利益的,而且是无产阶级底意识形态。”如此用法取义,已不是马克思“虚假的意识”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而是列宁的中性概念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了。意识形态的这种中性定位,被其后中共的革命意识形态理论家们所接受。当然,并不是说,中共理论形态对意识形态性质的理解,就完全来源于这篇文章,而是说,这种意识形态的中性定位所形成的理论气候,显示了革命意识形态建构的语境生成的历史情境,而这种历史情境正是对意识形态定性取向与具体运用的经验说明。
在中共早期正式文件史上,凡遇上表述思想、理论、主张、政策时,极少直接使用“意识形态”一词,更多的是使用“观念形态”“思想体系”“思想意识”“阶级意识”等用词,甚至不使用上述词汇,却显示了意识形态蕴含的表述。中共的第一个“纲领”将自身初创时的革命意识形态,表述为四个方面:“(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2)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4)联合第三国际。”这种政治观念,是意识形态的隐蔽性表述,它奠定了中共作为一个现代型政党的基本性质,尽管此时尚未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用语。显然,这些意识形态的规定性条目,其内涵远不能囊括中共整个政治革命的理想,特别是一些承载政治核心的具体要求、目标等,只有在中国革命进程需要而提出理论要求之时,它们才会被表述,才会被转换为意识形态的特殊形式,如“五四”这个历史象征性符号,也只是在时势需要的时候,意识形态对其的“询唤”功能才能被启动。这种现象显示,革命意识形态的某些具体表现形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理论条款,时势转移与语境变迁,都可能导致“表现形式”的替换、更新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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