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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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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动真格:中国历代肃贪廉政得失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4085223
  • 作      者:
    迟双明编著
  • 出 版 社 :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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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9日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而本书就是对“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的系统概括与总结。
2. 配合当下廉政建设需要,同时本书主要讲历史,不涉及当下任何政治及敏感话题,这就是本书最大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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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迟双明,1968年生,吉林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任北京鸿图巨基公司总编。长期从事图书撰稿、编审工作,对历史题材稿件有较高的把握能力。已经出版的作品有《诸葛亮日记》(九州出版社)、《传习录全鉴》(中国纺织出版社)、《中国历代政治家决策得失》(中央文献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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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9日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而《一部古代廉政建设的精华读本·动真格:中国历代肃贪廉政得失》就是对“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的系统概括与总结。
  2.配合当下廉政建设需要,同时本书主要讲历史,不涉及当下任何政治及敏感话题,这就是《一部古代廉政建设的精华读本·动真格:中国历代肃贪廉政得失》最大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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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 
  廉政思想 
  传统廉政思想中有“廉者必知耻,知耻则能廉”的说法,认为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由羞耻心而自律,人的行为即可符合道德,事事合宜。 
  我国从西周以来的历代伟大的思想家都把“礼义廉耻”四字作为治国的大纲,视其为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关键。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把“礼义廉耻”称为国之“四维”。在“礼义廉耻”四者之中,“耻”是至为重要的,孔子曾说“行己有耻”;孟子也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羞耻之心,义之端也”。欧阳修认为“廉耻,是立(做)人之大节”。康有为则讲“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这也是说纠正风俗,要从知耻做起,让社会上每个人都有羞耻之心,社会就会有希望,许多新事物、新风尚的推行就会变得容易得多。 
  墨家也认为,廉者知耻,也就是说,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当,内心会感到惭愧,也就是墨家所说的“廉,作非也”。廉,不在于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有过错,而在于有了过错就能有所畏惧,知耻即改。值得注意的是,墨家又特别在两种情况下讲“廉”。其一是认为贫穷的时候要知廉;其二是认为当官吏的时候要知廉。《墨子?修身》告诫“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 
  作为一个君子,人穷志不穷,不能妄取,生财要有道。《墨子?明鬼下》批评“吏 
  治官府之不洁廉”。官吏应该廉洁奉公,是墨家所强调的。 
  史海镜鉴 
  廉政建设,需要从教化官民知耻开始,一旦有了羞耻之心,社会上的道德建设也就开了一个头。如果官民的廉耻之心淡薄,腐败现象将会蔓延。 
  康雍两朝时,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中后期,官员们渐渐放弃了人格操守,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仅仅十余年,乾隆时期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在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甘肃冒赈案就是典型的代表。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进逼兰州。乾隆皇帝惟恐兰州不保,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数万官军会聚省城,军费兵饷成了大问题。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之急。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甘肃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不久,乾隆又从来自甘肃的奏报中得知当地并无旱灾。 
  乾隆在布置战事的同时,派人密查王延赞的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清代在甘肃曾实行过“捐监”。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谷粮,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后来“捐监”一度停止。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济灾民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经勒尔谨奏请清廷获准,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应捐豆麦折为白银,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这样,粮米变成了白银,为王亶望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蒋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图办事,将私收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从中取利。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令各县照单开赈,这就是“冒赈”。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亶望不断地上奏朝廷,说甘肃又发生了天灾,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亶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 
  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后,虽然发现了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他也曾与总督商议,欲请停捐,但终究经不起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他反而继承并发展了前任的实践经验,统一规定在报捐时,各州县每名监生折收白银55两,除办公费4两外,再加2两所谓心红纸张费。 
  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开捐到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案发,历任甘肃省各州县长官百余员,几乎到了无人不贪、无人不腐的地步。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乾隆四十六(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人花钱捐为监生(国子监学生),收银15094750两。在这笔巨款中,确实有一小部分被拿出来采买粮食作为赈灾之用,但大部分则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各级官员的腰包。 
  乾隆降旨命阿桂和新任陕甘总督李侍尧查办“捐监粮”一事。这时,乾隆开始对王亶望有了怀疑。王亶望在任浙江巡抚时曾经个人捐银50万两资助浙江海塘工程,这种官员捐钱用于民生工程的行为,曾让乾隆认为王亶望的政治觉悟很高。如今乾隆将“捐监粮”之事与50万两银子联系起来,再也坐不住了。50万两银子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浙江巡抚每年的养廉银也不过1万两。 
  能够捐出50万两银子的官员,他的家资必是一个天文数字。案情很快真相大白,自王亶望被授命担任甘肃布政使以来,他利欲熏心,使尽伎俩,设置骗局,捞取名利,导致全省上下各级官员联手作案,冒赈贪赃的现象泛滥成灾。查实在案中侵吞白银1000两以下者102人,1000~10000两者30人,10000~20000两者11人,20000~100000两者20人,100000两以上者10人。甘肃全省官吏无不染指。 
  甘肃腐败窝案越查越大,越查越深。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又审查出官员亏空库银等新的罪行。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一人败露,则与他有关的关系网上的数十名乃至上百名官员就全部被揭露出来。常常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在繁荣的表象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已经千疮百孔了。 
  得失点评 
  乾隆中后期政治腐败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廉耻教化的缺失。“寡廉鲜耻”是腐败深层次的思想道德根源,如果不注意廉耻教育,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那么国家就会出现危机。规范社会秩序有两个东西,其一是刑法,其二是文化。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却是精神意义上的刑律,与法律刑制一起担当着社会秩序的管理工作,其所起到的社会约束作用,有时甚至超过刑律与法制,对其一 
  定不能忽视,应把培养为官者知廉耻之心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课题。 
  
  轶闻遗事 
  王廷赞任甘肃布政使之前,曾做过安定县知县,也曾廉洁奉公,为安定县百姓做过不少好事,至今在定西地区还有一座残留的“王公桥”,这是老百姓对架桥修路,造福一方的县官的赞誉。 
  王公桥又叫定西王公桥或水定桥,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东北的西巩释乡宋家沟。明清以来为东大路必经桥梁。万历十三年(1585年)以前,此处已建有永济桥,取“永远济民”之意。王廷赞任安定知县时,在乾隆三十年(1765年)主持重建,故称“王公桥”。也有人认为,王廷赞重修此桥前其已名王公桥。王公桥是当时甘肃省境内建筑高度最高的公路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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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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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德教化:用“官德”教育筑起一道思想防线

1. 以“性善论”出发的道德教化 / 2
2. 廉政道德的第一要义是“廉耻”二字 / 5
3. 义利之辨对廉政建设的意义 / 10
4. 取之有道之外的淡泊名利教化 / 13
5. 勤政意识与廉洁奉公的关系 / 18
6. 克俭节用、限欲绝奢的道德观 / 22
7. 传统廉政文化对修身自省的强调 / 26
8.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廉政教材 / 30
9. 多种文学艺术形式的反腐宣传 / 33

第二章 严把入口:设定合理的官场“准入”制度

1. 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 38
2. 把正直之人放在邪恶之人的上面 / 41
3.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任标准 / 45
4. 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察举制 / 49
5. 充实察举制的“九品中正制” / 53
6. 从“相马”到“赛马”的科举制 / 56
7. 防止徇私舞弊的保任连坐制 / 60
8. 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 / 63
9. 笔试与面试二者不可偏废 / 67

第三章 平衡制约:建立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
1. 分权而治,使多个臣下互相牵制 / 72
2. 皇权与相权之争对廉政的影响 / 76
3. 纠举贪腐的监督机制必不可少 / 80
4. 明朝之前的古代御史制度 / 83
5. 明清的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 / 87
6. 与御史互为补充的“给事中” / 91
7. 古代谏官制度对皇权的制约 / 94
8. 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与机构 / 97
9. 古代回避制度对官吏的制约 / 100
10. 授权有度,防止大权旁落 / 103
11. 对宦官必须严加管理和制约 / 107
 
第四章 强化考核:考核是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之一

1. 整肃官员队伍先要严格考核 / 112
2. 以“试职”的方式对人进行考察 / 115
3. 秦汉官员考核的主要方法:上计 / 118
4. 隋唐时期考课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 121
5. 宋朝官吏考核制度的利弊得失 / 124
6. 明朝前半期的考满制和考察制 / 128
7. 加强官吏政绩考核的“考成法” / 131
8. 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清代考核制度 / 135
9. 通过亲自接触官员进行考察 / 139
第五章 建立峻法:运用明确的法律管束各级官员

1.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的廉政立法 / 144
2. 先秦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 147
3. 秦汉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 150
4. 隋唐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 153
5. 宋元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 157
6. 明清时期的廉政惩贪法律 / 160
7. 历代司法机构的变革和发展 / 164
8. 加强法律教育,使官员知法懂法 / 168
9. 有法必依才能实现依法治国 / 172

第六章 严厉惩治:对贪腐分子绝不能“心太软”
1. 对贪腐者宽仁不断,则必受其乱 / 178
2. 惩治奸佞是平息众怒的良药 / 181
3. 过度柔仁,将会让国家陷入混乱 / 184
4. 对贪官必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 188
5. 敢动真格,使贪官污吏望而止步 / 192
6. 严防贪官偷桃换李逃避重罚 / 196
7. 对违规的有功者也不能留情 / 199
8. 执法如山,不管其人是谁 / 202
9. 切实做到执法严明、不徇私情 / 207
10. 诛恶前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 211

第七章 养廉奖廉:不要把人往贪腐的路上“逼”
1. 官德不能脱离物质基础而存在 / 216
2. 俸禄过低是官员腐败的催化剂 / 219
3. 宋代官员禄制的“益俸”政策 / 223
4. “不误公、不累民”的养廉银制度 / 228
5. 古代的退休、住房和工作餐保障 / 232
6. 被历史所忽视的胥吏待遇问题 / 236
7. 表彰清官以倡导政治清明 / 239
8. 对清官廉吏大张旗鼓地宣传 / 243
 
第八章 言传身教:统治者要修身养德并以身作则

1. “民本思想”和“为政以德” / 248
2. “德”与“仁”有强大的感召力 / 251
3. 君主往往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国风 / 255
4. 自己做到,就不怕别人做不到 / 258
5. 时刻自省,克服享乐的欲望 / 262
6. 以自身的勤勉来影响和督促臣下 / 265
7. 适时“罪己”以提升自己的形象 / 269
8. 管好家人是以身作则的延伸 / 272

第九章 另类肃贪:中国古代反腐的“非常”之举

1. 在酒色的幌子下调查忠与奸 / 276
2. “耳目”可发挥特殊的监察作用 / 278
3. 用“告密”洞察下情、明辨忠奸 / 282
4. 依据传闻立案纠劾的“风闻言事” / 287
5. 设置举报箱,查处问题官员 / 291
6. 中国古代越级告状的信访制度 / 293
7. 实施残忍的酷刑惩戒贪官污吏 / 298
8. 用酷吏“打黑除恶,强化治安” / 301
参考文献 /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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