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能考核制度
技能考核制度是对有技能、知识的劳动者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考核,由日本劳动省根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实施的国家考核制度。这项制度开始于1959年,目前已发展到130多个工种,技能考核合格者已达170万人。
技能考核的具体实施方式是,劳动大臣将编写考试试题的工作委托给中央职业能力开发协会,具体的考核工作则委托给各都、道、府、县实施。各都、道、府、县将收集考试报表、举办考试等具体业务委托其下设的职业能力开发协会。
技能考核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以及不划分等级的单一等级。各等级水平分别为:特级合格者达到管理人员或监督人员应具有的技能水平;一级和单一等级合格者达到高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二级合格者达到中级水平。
技能考核分为“实际操作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两个部分,由各都、道、府、县的职业能力开发协会实行。“实际操作考核”提前公布试题,考核时间一般为4~5h,根据工种不同,规定标准截止时间和最晚截止时间。另外,有的工种还进行考核实际判断能力的要素考核及笔试。专业理论考核时间是2h,全国统一在同一天同一时间进行。两部分考试都合格者将由劳动大臣颁发特级、一级和单一等级证书,由各都、道、府、县知事颁发二级证书,这些劳动者被称为“技能士”。技能考核制度是国家考核制度,此外还有在日本“职业能力评价制度”中占重要地位的由劳动大臣批准的“企业内部技能考核制度”。
(二)企业内部技能考核制度
企业内部技能考核制度是企业根据自定的审核标准,为鼓励对技能振兴做出贡献者,于1984年创设的。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革新带来的尖端技能和在国家技能考核制度中未被包括的企业特需的技能两大部分。目前共有106个考核工种、18个企业获得了进行企业内部技能考核的资格。
(三)技能认定制度
作为技能考核制度的补充,职业能力评价制度中还包括一项鼓励对技能振兴做出贡献的劳动者而设立的“技能认定制度”,于1973年开始实行,目前有17个考核工种。总体上说,日本的“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基本上概括了所有日本现有的技能工种,无论是世界通用的工种(如机械加工、印刷、纺织等),还是具有日本民族性的工种(如和服制作、日本木制窗门制作等),表现出日本政府对职业能力开发工作的重视。另外,在财政上,日本政府还制定了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业能力评价制度”提供资金援助。根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制定的《生涯能力开发给付金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对企业提供三项培训资金援助,其中一项就是“技能评价促进给付金”,这是为使中小企业、社会团体有足够的资金实施“企业内部技能考核制度”和“技能认定制度’’而设立的。日本政府为促进职业能力的开发和提高,还非常重视举办多层次的技能竞赛宣传活动。主要有:卓越技能者表彰制度、全国综合技能展、全国技能竞赛大会、国际青年奥林匹克技能竞赛、一级“技能士”全国技能竞赛大会等。
五、英国职业能力评价制度
相对其他发达国家,英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的滞后曾一直为国人所诟病,成为英国经济发展的障碍。从20世纪末开始,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职业教育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英国政府各部门在职业核心技能的研究、开发和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重构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增强了劳动者的职业素质,提高了人力资源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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