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福利国家背景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英、法、日三国比较研究》:
制度的变化已经更改了地方决策的一体化模式。这在英国和法国表现出了不同的形式。在英国,制度的分裂主要是指履行特定政策职能的非选举机构的成长,常常与地方上选举产生的当局进行竞争;在法国,分裂主要指(不单独是指)创建次国家层级政府的新层级,在两个国家内已经出现了一大群私营公用事业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截然不同的组织之间职责重叠,新形式的公私合作日益增加。”英法地方政治的领导镶嵌在一个截然不同甚至相反的制度框架内。法国乡镇中强大的个人领导与比较注重集体的英国风格形成对照;不过,富有创新思维的领导人能够动员地方共同体采取集体行动。能干的领导能够形成治理能力。成功的领导则要依靠混合不同角色的能力。
“网络反映出地方复杂性的增加,它本身就是复杂的组织形式。复杂性的一方面是指网络不是静态的,随着外部环境和组织间关系的改变,它们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网络化中难以管理的组织间关系总是一个模糊元素。”③重要的决策者之间通常的联系和关系成为协调和产生公共决策的一种手段。参与者忙于投入与其他组织中相应机构的关系,即使他们的合作不是法令或条例所要求,他们也常常意识到,通过自愿参与,利益自然会增加。众多机构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需要相互依赖,也就是说,需要其他机构去做某些事情,才能获得彼此需要的技术、土地或资金等资源。罗斯认为,在这些“政策共同体”中,较小的集群浮现出来,它们共享和交换对政策发展有贡献的资源,如技术、知识和合法性。英法的地方网络包含传统的参与者,如政党领导人和地方政府官员,但是也有新的参与者,私营部门或私营公用事业机构,它们的合作对于制定有效的政策非常重要。这些网络提供了提高公共政策合作的一种手段,并且它们有助于建设信任和治理能力。这些联系是交流和交换信息、专门技术和其他资源的手段。合作也使得公共决策者可以根据快速变化的日程灵活反应。所以,社会资本是地方治理中的一个关键要素,公民社会的福利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它。为了保持在地方治理网络中的领导地位,地方政府需要发展新的特征和技能,“这些包括经纪人的技巧、说服和谈判以获得政策效果,而不是直接运用权力;还应具有理解地方治理网络的动力和据此管理的能力。地方当局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需要反应这些变化”。①
有种观点认为网络的有效功能或者合作依赖于封闭和保密。共享资源和信任的建立依靠资源的相互交换,而过于透明将会迫使参与者退回到社会公共机构的角色。网络可以把公众排除在外,引起寡头政治和照顾既得利益。责任问题和相应的合法性危机是当代治理的主要挑战。如果说网络给予复兴地方政治以可能,它们也引起了对民主责任传统观念的挑战:在理论上,一个民主政体要求政治商讨透明,有积极的公民参与和对技术和专家决策的政治控制。公共领域依靠对于基本准则、制度和价值意见的一致;如果有不同意见,应该通过公共讨论来寻找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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