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性的限度
当然,人类也被赋予了特殊的理性推理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发展和被运用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自己的经验,也取决于教养,而不是天性。
正如神经学家安东尼奥·达马西欧(Antonio Damasio)所发现的那样,理性无法从情感与感觉分离开来,或者从学习与经验分离开来。他认为,感觉是人类理性推理和决定过程的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根据对人的某些行为,前额皮肤受伤的研究,他得出结论,虽然这些人有时会保持他们的“智商”,但是他们已经失去了判断的能力。他们的抽象的“理性”能力没有受到破坏,的确,他们的“理性”完全从他们的情感与感觉中分离出去:康德的绝对规则的完美客体。但是,他认为,判断取决于“知识”和经验,它们储藏在人的肉体之中,简而言之,它们植根于人类先前的经验所形成的情感和感觉之中,这些情感与感觉来源于先前的经验。抽象的理性不是实际判断的替代物;高度认知的智能——就像用IQ来测量一样,好像独立于“社会智能”和智能或理解(诸如感觉理解)的其他可能的形式之外。
的确,大脑自身发展的方式极大地依赖于经验。在基因结构中,自然为我们提供了大脑。但是,用达马西欧的话来说,基因并不能“详细说明大脑结构的全部……很多结构特征是由基因决定的,但是,在大脑发展和在它的生命周期中继续改变的过程中,还有大量的结构特征是由有机体自身活动来决定的”。总之,自然赋予我们以大脑,但是,后天的经验塑造大脑。
2.移情和同情
像很多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受到纯粹自利的动机驱使而行动。人类能够很强烈地认同其他人,能够与另一个人的受伤害或平安感同身受。的确,认同他人的能力使得“自我”这个概念变得模糊不清。母亲难道只会为她自己着想而不顾及她的孩子吗?兄长难道只顾自己而不为他的同胞着想吗?难道那些老弱病残者的孩子们对自己父母的苦难根本感觉不到吗?如果做上述这样的假定,我们就忽视了人类本性的基本方面——这里,我同意达尔文的范式——它们对物种自身的存在是必需的。
虽然其他灵长类动物——像黑猩猩那样的类人猿——似乎体验过移情,但是,这种能力在人类中间特别显著。我们的基因遗传——我们内在的本性——在这里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移情的能力,或者至少为发展这种能力提供了一种潜在的作用。
像移情一样,语言、理性、直觉和感情,帮助我们学会如何与其他人合作,如何为了建立组织和制度而与其他人一起行动,如何在语言、理性、直觉或感情的限度内工作,以及学会如何改变语言、理性、直觉或感情。不论是语言、理性、直觉、移情还单单是感情,它们都不会是充分的条件:它们似乎是人类在组织、复杂过程与制度中进行合作所必需的条件。
3.移情的限度
但是,移情也有明显的局限性。我们以同样的强度去体验每个人的爱、同情和移情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对迅速消失的爱和同情的强度感到怀疑的话,证据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我认为,你可以比较两种牺牲:一种是为了不让你的家人或好朋友死去而做出的牺牲;另一种是为了不让成千上万、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死于洪水或饥荒而做出的牺牲。或者让我们来看看用你的悲伤程度来衡量损失问题吧。你对损失的悲伤程度,例如,你的一个家庭成员的去世——不可能上千倍地增加到因那些远在他乡的陌生人的死亡而引起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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