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对清末民初北京官方的妇女救济活动进行考察。由于妇女救济包括的范围很广,限于资料和能力,本书主要从各历史时期妇女救济的政策法规及京师敬节会、济良所、妇女习工厂、妇女救济院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妇女救济机构的运行及变迁角度论述。另外,在清末民初北京妇女救济中,除了院内救济外,还有院外救济。院外救济方式运用较为广泛,救济形式多样,包括了从消极的施衣、施粥、施药、施棺到较为积极的职业介绍等救济措施,但限于篇幅,本书对院外救济活动将不加以展开。
在时限上,本书的时间上限确定为1902年,因为这一年北京出现了以教授贫苦妇女手工技艺为救济方式的女工艺局,以此为起点,北京妇女救济事业开启了近代转型的步伐。本书的时间下限放在1937年,主要考虑到北京被日本侵略者占领后,社会原有的发展进程被迫中断。由于资金短缺、管理不善等,妇女救济机构内部待遇恶劣,已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书所研究的地域范围是北京,研究的重点在北京城区,偶有涉及北京郊区及其他地区。关于北京的称谓,清代和北洋政府时期,北京作为首都,亦称“京师”“京都”等。1928年6月28日起,南京国民政府改北京为北平,设为特别市,称为北平特别市。1930年6月,北平特别市改称北平市。1933年,北平市又改为北平特别市,1934年再次改为北平市。1937年7月日伪政权成立后,改称北京特别市。1945年抗战胜利后复称北平市。为论述方便起见,本书在行文中泛指时通称北京,在具体叙述语境下,则使用当时的名称。
(二)研究思路
本书对1902-1937年北京官方妇女救济的探究,主要从“国家”、“救济”、“不幸妇女”三个维度进行阐述,其中,国家的施救行为是论述的重心。“国家”是这一时期北京妇女救济的主体,一方面从法律政策上给予不幸妇女保护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济良所、妇女习工厂和妇女救济院等妇女救济机构,对无告妇女实施收容和教育。追踪北京妇女救济政策及机构在清末民初发生的变化,可以呈现出国家在妇女救济问题上态度、理念的变化轨迹,同时也体现出中国社会女性观念及社会救济理念的变化。“不幸妇女”是社会救济中的客体,是被保护、被收容的对象,她们中有曾沉沦苦海的妓女,有备受虐待的婢女,有终年流浪在街头以乞讨为生的女乞丐,也有不堪忍受丈夫虐待的妻妾。透过她们在接受救济过程中留下的供词及登记记录,我们可以捕捉到若干关于她们生活状况、思想理念及对国家救济的看法等信息,让她们不再是完全的“失语者”。
本书通过考察清末民初北京妇女救济的发展历程,主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清末民初,北京官办妇女救济机构的理念和实践的具体状况,在面临政治、经济等条件变化时妇女救济事业如何开展,效果如何;影响妇女救济活动有效实施的推动力量和限制因素有哪些;妇女救济工作的开展对不幸妇女的影响何在,从而探讨在妇女解放的背景下,下层妇女的真实生活图景;妇女救济事业的变迁体现怎样的变化趋势,政府和社会的作用居于何种地位,双方关系如何,在此基础上探讨救济事业应采取怎样的开展方式。
第一章阐释近代以来,由于屡遭灾荒和战乱,北京市民的社会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本就处于社会弱势的妇女遭受着更加严酷的苦难。由于北京工业不发达,妇女就业空间狭小,多数下层妇女从事收入微薄的家庭手工劳动,或者出外做女佣。她们的收入虽然是家庭收入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男子的收入仍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妇女在家庭中仍然处于依附地位。在社会日益贫困化的背景下,北京下层民众的生活更加困窘。很多下层家庭中的年轻女性或被送人娼寮,或被卖为妾婢,她们时常遭受非人的待遇,却无力反抗,亟待国家和社会的救助。
第二章论述养济院、普济堂、粥厂、暖厂等常设性或季节性养老济贫类救济机构的救济活动。从京师敬节会等清节类善会善堂和政府对八旗孀妇的优抚两方面,考察清代北京救恤嫠妇的活动。以此反映出清代北京传统妇女救济活动的大致状况,并探讨传统妇女救济的理念、动力和效果。
第三章从西方救济思想的传人、传统救济机构的衰落及社会舆论的积极推动三个方面,分析社会救济在清末发生转型的原因,归纳其变化的趋向和特点。从内因、外因两个方面探析妇女解放运动在19世纪末兴起的条件。在前述基础上解释北京妇女救济事业为何在清末发生了转型。以外城教养女工厂和首善第一女工厂为例,介绍女工厂这种新型妇女救济机构如何对妇女实施救济。探究北京济良所创立的动因,简述济良所初期的救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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