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蓝皮书:中国基金会发展报告(2014)》:
全国基金会这两项支出占基金会总支出的1.97%,比例和往年类似,甚至略有下降。该比例实质上远低于《条例》的规定标准,整体比例偏低,和资产格局类似,这也是基金会领域处于起步阶段的特征。为保证基金会项目的良好运作,产生相应的费用是合理的,所以基金会的管理费用并非越低越好,而应该在一个适度的范围。从数量上看,基金会的行政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在1%以下的基金会有752家,占基金会总数的26%,这意味着如果基金会运作支出500万元的项目所产生的人员和行政费用不足5万元,欠缺合理性。而在2013年的支出总额之中,有2477家基金会支出不足500万元,其最多仅能有50万元的管理费用,而按照实际情况来看,这个数字还要低很多。对于大规模的基金会来说,还可以通过扩大整体规模来缓解管理费用的压力,但对于大部分目前支出规模不足500万元的基金会来说,其行政办公费用和人员工资福利的确面临着受限的“困境”。当然其中也不排除一些基金会另有专门的捐赠来支付此类费用,或由捐赠企业承担相关行政费用等。总之,从这两项费用支出的分布和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我国基金会在管理费用的支出上需要进一步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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