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研究我国城镇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化转型过程。我国城镇社会福利事业面向“三无”人员、优抚对象及老人、残疾人等生理性弱势群体提供服务,传统模式以一元化、封闭性与补缺型为特点,难以适应社会转型阶段我国居民的现实需要,亟须在借鉴国外先进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转型的本土化路径。
作者认为,“社会化”并不意味着“市场化”或“去政府化”。转型后的城镇社会福利事业应形成以政府和民间组织为主、市场为辅的三方兼容格局。各主体以不同的角色在社会福利事业输送系统中形成多元互补关系。政府与民间组织围绕福利主体、福利对象、福利机制、资金来源、付费方式、运作效果等六方面社会化内容展开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化转型。在此过程中,需厘清城镇社会福利事业转型与社会、市场、效率、需求之间的宏观关系,理顺公办福利机构与民间组织,公办福利机构之间以及公办福利机构内部的微观关系。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兴起,以及民间组织在部分地区的蓬勃发展,为我国城镇社会福利事业转型提供了可贵的新机遇。最后,作者提出,构建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是实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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