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就“再来4万亿投向中小企业”的话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此举之实施,必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将有助于解决中国经济发展困境和中国就业压力。<br> 那么,如果真来4万亿元投向中小企业,我们又该投向哪些中小企业呢?<br>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弄清楚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与分布情况。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br> 在实践中,我国中小企业遍布一产、二产、三产等各领域。可以说,中小企业涉及的范围之广、领域之宽已经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鼎盛时期。据有关方面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4200多万家,其中经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660万家,具有法人的中小企业为890万家,其余为个体经营户。<br> 由此可见,我们就可以为再来的这个4万亿元确定一个基本的投向。<br> 从产业分布讲,应该涵盖第一、第二、第三等各产业,尤其是其中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以及适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兴行业和领域。近年,国家出台了鼓励发展的行业产业及项目,包括20大类450多项,这些鼓励类产业行业和项目,有利于市场开拓,有利于提高竞争力,有利于技术创新,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应是我们投向的重点。<br>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胡锦涛总书记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又提出了“八个加快”,即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文化产业、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及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而,我们的投向,就是要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行业的要求,就是要符合党的十七大的要求,就是要符合“八个加快”的要求。<br> 从接受对象讲,应该主要向具有法人资格的那一部分中小企业倾斜,因为这部分企业,更具资本的承载机制与风险的防范机制。在这部分企业中,按其资本结构、资本属性等因素,又可分为两大投向重点:一是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中小企业;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的中小企业。<br> 这种投向安排,既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信贷规则的要求,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要求,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客观现实环境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列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br> 这种投资安排,使890万家法人型中小企业中的相当一部分,从这4万亿中承接受益,虽然分配到每一家的投资并不算多,但我们相信,根据以往中小企业仅用20%的金融资源,即能创造出60%经济总量、50%利税及80%就业的战绩来看,通过这种投资拉动,能使中小企业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飞跃,其中一部分中型企业必将向大型企业行列挺进,一部分小型企业必将走向中型企业之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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