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慈溪市城市管理体制的总体改革思路
以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开展为契机,围绕增强合力、夯实基层,进一步创新体制,加强协调,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在市级层面构建城市管理的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在街道一级加强平台建设,构建城管基层综合管理平台;在社区一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二)构建“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城市管理体制
1.市级层面建立长效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职能建设
在市级层面,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包括市府办、法制办、市法院、市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供电局、劳动保障局等17个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门一把手。联席会议一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就城市综合管理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规划、决策,对城市长效管理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做实城市管理委员会,使其成为实体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包括市府办、法制办、市法院、市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供电局、劳动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城管委是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主城区内各街道(镇)开展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并对主城区以外的街道(镇)的城市管理实行业务指导,实现城管的管理权和执行权的统一。
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城管办”),城管办以目前的城管执法局为主体,在职能上进一步充实,除原有的行政处罚职能和管理职能外,再重点增加下列职能:城市市容景观方面的管理职能;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及市政基础设施的管养职能;城区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职能;城区扫雪、防汛防台等方面的应急管理。
2.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夯实街道基层综合管理平台的作用
街道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具体实施主体,必须充分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首先要夯实街道基层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具体包括:
(1)搭建街道城市管理服务平台,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城管办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城建办、综治办、派出所、执法中队、各社区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与机构的负责人。该平台作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核心,统一负责协调街区内城管资源和执法力量,其下设综合办公室、路面综合管理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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