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靖,女,1983年生。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2000年至2007年就读于湘潭大学,分获法学学士学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7至201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学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等国家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并有多篇论文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文摘卡》转载或摘录;执行主编《行政规制论丛》(第四卷);参著(编)十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一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司法部一般项目等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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