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几点启示
以史为鉴,以史为镜。从托克维尔关于法国大革命历史的思考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革命前的法国君主并非一无所能,大革命的恐怖也未必不可避免。
其一,正是大革命前法国君主的一连串治国政策与行为方式,促成了大革命的历史过程。从君主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托克维尔关于大革命前法国社会所面临的似乎悖论窘境,其所提出的真正深刻内容是:大革命前法国君主的政治远见、政治胆识、政治智慧、政治能力问题。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君主的政治远见与政治胆识。能否认清历史大趋势并果断地作出顺应潮流、发展新兴生产关系的改革选择。这里的要害是对社会第三等级或被统治者的态度与立场:是放弃集权垄断、自觉接受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社会第三等级自由生活,还是顽固抵抗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是在历史趋势面前的自觉选择问题。另一方面,君主的政治智慧与政治能力。改革既有不合理的社会状况必定会触动教会与贵族集团的既得利益,君主须有政治智慧与政治能力,及时审时度势,把握时机,及时选择与依靠代表未来方向的第三等级,并与以教会和旧贵族特权为代表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斗争,在历史大变革中赢得主动。如此,大革命前法国君主所面临的真实问题就是:在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大趋势前提下,作出历史性选择,走改革之路,并依靠第三等级广大人民反对教会与贵族既得利益集团,通过自觉领导变革在新社会中获得新生。当然,作出此种选择,不仅需要政治远见卓识,亦需要政治勇气与政治智慧,缺一不可。在欧洲由封建制向资本主义民主制演进的历史大趋势中,法国君主是否愿意顺应历史潮流、并且是否有能力领导这场伟大变革,进行伟大的制度创新,这是问题的关键。
社会历史变革具体途径选择的主动权,首先掌握在治理者手中。是治理者的一连串政策与行为,最终导致了一个社会的现有状况。在此意义上,掌握权力的治理者对历史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君子德风,小人德草。社会是以平和、改良的方式,还是以恐怖暴力革命的方式走向现代民主法治,关键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首先,最高权力者是否能够不固执于一己之私,不那么愚蠢,能审时度势,把握历史机遇,主动放弃集权与特权,引导社会和解,收拢人心,引领社会有序变革。其次,是否有勇气与能力自律自治,将自己的权力置于宪法法律的铁笼之中。顺应潮流,建立宪政,限制权力,这是法国君主避免被革命清算的唯一智慧选择。
其二,建立宪政,使社会确立起对所有阶层与力量均有规范约束力的基本法度,这是避免暴民与革命恐怖的基本途径。与宪政是对自由权利的普遍保护一样,宪政所限制的是一切权力,而不只是君主权力。宪政在否定君主绝对权力的同时,也否定了暴民施暴的权力——在此意义上,宪政不仅保护了人民的广泛权利,而且亦保护了君主的正当权利。其实,人民并不天生就是暴民,有暴政才有暴民。正如托克维尔所揭示:是“政治自由的毁灭”,“导致了几乎所有使旧制度灭亡的弊端”。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