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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选举程序研究:中国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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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4399
  • 作      者:
    周其明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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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其明,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湖北省法理学会理事。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和博士,历任工程师、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在《法学》、《二十一世纪》、《法律科学》、《法商研究》、《人大研究》等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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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从中国法治建设的角度出发,思考民主问题及民主的细则,通过梳理选举程序的基本理论,分析选举程序的具体细节,提出中国选举程序发展的若干思路。本书比较研究了选举程序中的主要环节,特别指出成立中立的选举主持机构的重要性,只有适当划分选区才能真正保障平等的选举权。在选民登记、候选人的产生、竞选的模式、委托投票和秘密投票上有比较细致的观察,提出建立中国选举观察制度的设想,指出罢免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向,对选举争议的类型、选举监督和选举诉讼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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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我国目前的选民登记仍然以户籍登记为主,流动人口由于对回原籍参选的经济成本的考虑和选举形式主义的影响,大多都放弃了选举权利。法律规定的委托投票甚至成为选举弄虚作假的手段。这样,我国实际有数千万公民的选举权利没有正常行使,极大冲击了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关于流动人口的选举权,适宜的法律规定应当是:选举登记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后,应当允许其参加当地的选举。
  (四)国家公职人员的被选举权问题
  我国目前各级人大代表的数量较多,存在政府领导人和司法官员兼任人大代表的现象。按照权力分工制约的原理,这种现象是应当避免的,它混淆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的界限。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造成人大对行政和司法监督的困难,这在源头上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在世界很多国家,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被选举权都有特别的规定。如法国选举法规定,20种行政、司法部门的官员不得在任何选区作为议员候选人,并且在他们卸任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在其曾任职的选区当选;美国《宪法》规定,议员在任期内不能就任合众国管辖下的任何文官职务,文官在任职期间也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澳大利亚选举法规定,行政官员、法官不得竞选议员;日本、英国、瑞士、芬兰等国的选举法也有类似的规定。目前,我国现行宪法只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一些地方甚至通过各种制度如选区划分等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当选为人大代表。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官员、司法官员兼任人大代表将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选举法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提选举权利的普遍性就是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混在一起,实际上这两种权利差别很大。选举权是一种参与政治的初级权利,只需要对政治的一般智识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即可,其普遍性程度较高;被选举权是一种参与政治的高级权利,需要一定的政治能力、参政水平和道德水准,其普遍性程度较低。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混为一谈,是我国人大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素质难以提高的一个理论错误。新的选举法有必要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开规定,对享有被选举权的人提出特殊要求。这里的要求至少应该包括参政能力、道德水平、教育程度、年龄和身体状况等方面。
  综上所述,我国未来选举法关于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的设计和法律分解,应当着眼于中国民主发展的实际,做出恰当的规定,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普遍性和所谓的高参选率。
  六、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是指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间接选举是由选出的代表选举上一级的机关代表和本级国家公职人员。直接选举从理论上讲显然更能公正、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实现选民的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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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选择自由——选举法的核心价值
绪论
一、选题意义和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内容和主要观点
四、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

第一章 选举程序社会意义的再认识
第一节 遏制选举程序变革的观念性因素
一、动摇执政党的地位
二、造成社会混乱和国家分裂
三、不是普适的社会价值
四、中国人的素质太低搞不了选举
第二节 选举程序对社会纠纷的化解
一、中国社会形势对选举程序变革提出的紧迫性要求
二、选举程序对于社会纠纷化解的理论分析
三、选举程序对于社会纠纷化解的实践分析
第三节 大国民主化进程中的选举程序变革
一、精英政治,还是民主治理
二、如何破解民主化后分裂的魔咒
小结

第二章 选举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选举程序
基本原则的论述
一、马克思、恩格斯
二、列宁
三、毛泽东
第二节 选举程序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
一、选举程序基本原则的公理因素和政治因素
二、选举程序的公理性原则
三、选举程序的政治性原则
第三节 中国选举程序基本原则的拟定
二、为什么要竞争选举
二、选举公开的意义
三、对平等选举权的正确理解
四、秘密划票原则
五、对普遍选举权的思考
六、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
七、选举保障原则
小结

第三章 选举程序中主要环节的比较研究
第四章 中国选举程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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