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基于现行宪法构建横坐标
——告诉你什么不能改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宪法30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横坐标是根据宪法建立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先后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分别对第四部宪法进行了修改。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的智慧都凝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4章138条16563个字中。作为后人,我们应该有能力从中“读出”国家治理体系的“横坐标”来。该横坐标是一个“复合坐标系”,具有“纵横两个方向”,便于层层梳理(下述黑体字是原文,括号内文字是自己的理解)。
一、综合说明
(一)宪法确定了中国所有组织的“坐标”
《宪法》序言中提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公民)、一切国家机关(人大、国务院、两院)和武装力量(军队)、各政党(党中央、政协)和各社会团体(社团法人)、各企业事业组织(企业法人、公司法人、事业法人等),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上述120个黑体字,给我们确立了中国组织的坐标系。
(二)宪法确定了“三合一”的体制
2013年3月17日,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表态: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这个表态,应该理解为10年内在表1—1所表述的八大序列之间、之内关于“人权”、“事权”、“财权”的“权责”切割清楚并用。。法规,,固化。因为任何一个法治政府,都必须用“公开的规则和可执行可追究的条款”切割“人权”、“事权”、“财权”。
(三)宪法确定了“不改什么”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广东考察时指出: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改的、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不能改,这不能说不改革。习主席这45个黑体字符的要求,通过表1—1可以理解为:表1—1的框架不能改,坐标点上的输入输出关系都可以改。在研究《宪法》的过程中,我们应佩服前人的智慧,检讨我们这些后人的不足。前人的智慧是:《宪法》用“自然语言”将国家治理架构说清楚了。后人的智慧应该是给出操作层面的“计量模型和输入输出细节”。中国目前的做法没有违宪,但在“上层建筑”之内、“经济基础”之内、两者之间等方面,还存在大量“边界不清、交叉缠绕”的细节,“魔鬼”都在这些细节上,改革应是将这些细节搞清楚,逐步用规则把这些“魔鬼”约束住。
(四)宪法确定了“改革重点”
改革开放30年来,“细胞序列(公民社会)”的“改革、发展、创新”已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已经碰到“神经序列”设置的各种“天花板”。迫切需要“神经序列”主动改革,进一步释放“细胞序列”的创新能力。准确地说,未来的改革主要是“神经序列”的改革。因为“细胞序列”只要在真正的市场经济的跑道上,就会具有强大的自适应能力,不用为“细胞序列”的改革担心。“神经序列”的改革,距离《宪法》的边界(天花板)尚有很大的距离。这应是改革的最大红利。两类改革的性质是不同的。中国的所有组织,都必须而且应该在这个坐标系中找到自己的“权责”位置。本坐标系不强调权力,而强调权责匹配。即在任何坐标点上,权力,只要找不到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和操作办法,就不能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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