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育性别决策的经济分析》:
国内的家庭生育经济决策理论大致分为以下五类:生育效用最大化理论、风险最小化理论、消费选择理论、准理性人理论和生育负外部效用理论。
生育效用最大化理论是从家庭生育数量决策过程人手的,是西方成本效用理论的直接演绎,认为生育是一种经济生产活动,人们的生育意愿取决于生育的成本、效用的比较。尽管有学者根据我国农村实际,对不同人群和不同时期进行了分类和动态分析,甚至还有学者将这种对孩子的需求分为不同层次(庄渝霞,2009,80-86),但依然没有脱离西方成本效用理论的研究范围。
风险最小化理论也是从家庭生育数量决策过程人手的,是从另一个角度对西方成本效用理论的解读。该理论的提出者认为,对于中国的农村而言,风险最小化原则比效用最大化原则更为适用。生育决策的风险最小化原则是指当人们在进行家庭生育决策时,更多的不是考虑效用最大化,而是缩小其生活环境的风险。尽管在经济学意义上.风险最小化与效用最大化的函数表达是一致的,但其政策意义却相距甚远。风险最小化原则承认农民追求多育在一定的生存环境内具有合理性,要降低人们的生育意愿,就要降低少育家庭的风险,并对其给予必要的补偿;效用最大化原则是通过降低孩子的效用或提高生养孩子的成本以达到使人们减少生育的目标。风险最小化原则主要是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发挥作用,适用于我国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彭希哲、戴星翼,1995,16-21)。
消费选择理论依然是从家庭生育数量决策过程人手的,只是将孩子视为一种消费品,考虑了孩子效用在不同时期的动态变化,但实质依然是对西方家庭生育决策理论的借鉴。有学者运用消费理论中的需求弹性来区分不同孩子需求的不同特征,并用以解释人们的生育需求和家庭生育决策。通过借鉴对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分类,将孩子对父母或家庭的效用分为必需效用和奢侈效用,将父母对孩子的需求分为基本需求和奢侈需求。当孩子是必需品时,孩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孩子的需求是刚性的;当孩子是奢侈品时,孩子的效用在一定程度上可替代,对于孩子的需求弹性也较大。基于我国农村家庭经济生活处于温饱阶段的现实,所以孩子对于家庭而言是必需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孩子的效用将逐渐转变为享受效用(周双超,1996,41-44)。还有学者指出,家庭生育决策是一系列的经济选择过程,其在选择家庭规模与家庭成员素质时遵循以下四方面规律:家庭遵循消费者选择理论、家庭遵循Fisher跨期的消费选择理论、家庭遵循投资资产组合理论以及家庭做出孩子的数量与质量决策(黄步云,2005,61-64;庄渝霞,2009,80-86)。
准理性人理论依然是考量家庭微观生育决策过程,但较之以上三种理论有了一定程度的突破。该理论并没有简单套用西方理论,而是结合中国现实国情指出,中国部分农村尚未形成适用于西方孩子成本一效用理论的作用环境,但正在向这个方向转化。经济发展对人们生育的影响是通过一系列中间变量发生作用的,而非直接线性。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大环境下,中国民众正在向准理性人进行转变,人们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经济观念的影响,行为更加趋于理性化。在生育决策中,可能会考虑到孩子的成本与收益问题。然而,这种考虑并非像西方家庭生育决策那样理性,因为中国传统农民并非西方微观经济学假设中的“经济理性人”,在其育儿过程中孩子的质量成本意识尚未形成,但孩子的效用观却十分清晰且重要(张友干、陈松宝,1997,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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