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执掌政府者应保障财务透明,并保障揭露高官腐败的新闻舆论自由。
财富是最重要的硬权力,也是最具诱惑力的腐败之源。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血汗。善用这笔钱,让政府的钱不被官员滥用、蚕食、鲸吞,就要求各级政府财务透明,接受百姓监督。在市场上,属于人民的钱不能被官员剥夺到自己亲友的口袋里。因此,涉入商业运作使自己亲友暴富的官员应被曝光。改正政府财务的黑箱运作靠透明,改正官员滥用公权谋私利靠的是切断官员工作与私利间的关系。这两条都要靠新闻舆论自由。防民之口如防川,政府筑坝来堵住民众之口会迅速丧失公信力,大坝终会骤然崩塌。
什么是腐败?腐败的定义是“官员非法以公权谋私利”。从定义看,治理腐败的方式很简单:第一是遏制官员谋私利的欲望;第二是用严惩来切断公权与私利的联系;第三是把官员谋私利合法化。因为治腐败的方法很简单,无论大国、小国,或穷国、富国,都有一夜间控制住腐败的先例。很多国家制止不了腐败,主因来自执政者本身的“投鼠忌器”。
什么是新闻舆论自由?新闻舆论自由主要指揭露政府官员不法行为的自由,特别是揭露高官不法行为的自由。很多人以为新闻舆论自由是表达不同政治理念的自由。其实,这种自由不过代表某类国内外社会群体的权势,在所有国家都受或高明或低劣的限制。
什么是专制?政府的集权程度因事而异,很难测量,也未必有贬义。“专制”概念有明显贬义,其显著标志是揭露高官滥用公权谋私利的新闻舆论自由遭到强力压制。有了揭露高官不法行为的新闻舆论自由,就谈不上专制。
公众的抵抗是对官员不法行为最根本的制衡。较之专业反腐机构,让群众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官员要有效得多。腐败官员怕财政透明,更怕反腐败的新闻舆论自由。因此,鼓励公众监督,防微杜渐,遏制政府由俭入奢的腐败风气,是政府的长寿之方。
第五,执掌政府者应实行分工制衡,避免腐化。
办事权、人事权、财务权、仲裁权这四种权力应分由不同机构执掌。拥有办事权的执政者当然希望拥有人事权,因为办事靠人才。但集此两权于一身,贤能标准就容易被任人唯亲取代,招致腐化。拥有办事权的决策者往往希望拥有财权,有了财权才好办事。但集此两权于一身,事事用钱轻易“搞定”,坚持思想和人格标准就成为“麻烦”。拥有办事权的执政者还特别希望拥有关于争议的仲裁权,使他人不敢对自己兴讼。超越规矩的“特权”就是硬权力的“甜头”,是执政者难以抵抗的诱惑。所有世界各国的执政者都存在集权冲动,并用各种方法侵犯关于分工的规矩。分工似乎导致效率低、成本高。但人都会犯错误,集四权于一身更容易犯错误。而且,人的虚荣心还导致以新错误来掩饰旧错误。用谎言来掩饰谎言就导致遍地谎言。还应指出,分工是制衡,但制衡并非仅有分工一种。制衡有无数方法,当然不仅是政府机构之间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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