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科知识普及丛书(第3辑):社区篇》:
(二)社区的组织架构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现在仅由社区居委会5-9名干部来承担日益繁重的社区工作,显然是不现实的。面对人少而事多这一矛盾,增加社区工作力量便成了必然选择。为了破解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任务多、负担重和“行政化”倾向明显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杭州市从2009年起开始在社区推广设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形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体制。其主要特点是交叉任职、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合署办公。
所谓交叉任职、分工负责,就是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三套机构实行交叉任职、分工负责。一方面,三套机构实行交叉任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社区,副站长由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任。这样,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每一位成员和每一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都成了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他们既是社会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者。另一方面,三套机构又实行分工负责。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对社区各类组织实行领导;社区居委会负责履行社区自治组织功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承担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所谓条块结合、合署办公,就是今后除了社区警务室、卫生服务站以外,“条线”在社区设立的其他站(室),原则上全部纳入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同时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对由上级部门主管、独立设置的社区警务室、卫生服务站负有指导监督职能,必要时可协调这些站(室)参与社区工作。
“三位一体”的组织分工中,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发挥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性作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是社区各项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决策社区各项重大事项并监督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的执行情况。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是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执行主体组织,负责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是辖区内各社会单位、组织的协商议事的共建协调机构,负责整合社区各方资源,对社区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对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以下城区“三位一体”管理服务网络为例。纵向:社区党委-楼道党支部-单元党小组;社区居委会-楼宇居民自治会-单元居民自治小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下设10条服务线。横向: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及社区其他组织的领导核心,楼道党支部是楼宇居民自治会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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