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保障的道德基础研究》:
其次,依靠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地防止被利用与被剥削。对国家福利的指责,一些疑问可以被提出:为什么依赖于市场和家庭可以接受,而依赖于国家就不可接受呢?为什么在防止他人人身攻击上的安全保障可以依赖于国家,而在防止饥饿的保障上依赖于国家就不可接受呢?显然,依赖性本身并不是天然就被反对的,在这里存在一种道德判断:即依赖于某些机构是道德的,依赖于另一些机构则是不道德的。有些依赖性是由于社会环境造成的,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经济危机等,这里应受道德指责的不是个体而是制度本身。没有基本生活的保障,在政治、经济和道德生活中,人们都会由于依赖性地位而被利用、压迫和剥削。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至少确保个体进入市场与社会的最低限度的独立性,保证与促进了个人拥有正常行动所要求的主体地位。
最后,须全面地理解“自主”。倘若自主意味着自我决定,那么,到底是不被干涉去做出决定,还是有能力去做出决定呢?如果把自主仅仅解释为不受外在任意的强制,那么,被消极权利保护的自主就不应对资源提出要求。在这里,资源缺乏不是对自由的约束,自主的唯一约束来自外来的有意识强制行为。因此,消极意义的自主只要求禁止的权利,否定了社会保障的权利;倘若积极地理解自主,指人们能够实际上做主体性要求的最基本事情,有能力实现自己的生活计划,那么,基本资源的平等权利以及广泛的社会保障对于个人主体性来说就极为必要。当然,国家的社会保障计划应以消除妨碍人们自立的各种障碍为目标,帮助他们更好地自立。促进自立的措施不应只是给予救济金,还要提供适当的能力培训,鼓励社会保障接受者更多参与到保障的决策与实施过程,通过发挥他们的能动性来培养自立精神。
自立不是来自真空的产物,依赖性也不总是生产着寄生虫。英国学者弗茨帕里克(TonyFitzpatrick)分析了社会政策领域内存在的两个极端“乌托邦”立场。一个是“环境乌托邦(environmental)”,把社会问题看成是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另一个是“病理学的乌托邦(pathological)”,把社会问题归因于个人的失败与不道德。对于前者来说,社会政策就是要消除各种基本条件的不公平,对于后者来说,社会政策是要去改善个人的不良行为与坏习惯。由此导致两种非常糟糕透顶的社会状况:窒息个性的集体主义社会和破坏相互依赖性联系的个体化社会。恰当的做法应当是采取一种中间立场,把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都考虑在决策制定之中。
2.耻辱感问题
依赖性并非自立的唯一敌人,还有耻辱感对个体自主的损害。是否要给保障接受者一定耻辱压力呢?在集体主义者看来,“去耻辱化”是社会保障政策成败与否的标志之一,它既有利于培养利他主义精神,也有助于培养社会团结的意识。在个人主义者眼里,社会政策应该提供一种公民责任感的环境,“去耻辱化”没有公平地对待那些不需国家帮助的自我负责的公民,因而动摇了负责公民社会的基础。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障政策本身内涵了冲突性目标:促进自主和加强控制;社会政策既有关怀的功能,也有控制的功能。“被用来传送技能和各种物品与服务的社会服务,既提高了个人的自由和独立性,还被用来强加约束和污名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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