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技术转移的主体
技术转移主体是指技术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包括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产学研合作组织,以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供给方
技术转移的供给方一般是指有能力研究发展一些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项工艺或者提供某种技术服务的机构,也就是技术的源泉。高等院校是最重要的技术源泉之一,它承担着培养人才、知识生产和技术创造三重任务,在技术转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科研机构以及某些产学研合作组织、工程中心也是重要的技术转移供给方;企业通过裂变、专项贸易、合作生产、技术交换,甚至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机制或者联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方式也日渐成为技术转移的重要源泉之一。但是以企业作为供给方的技术转移在实用性、操作性、专门性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产学研合作组织作为技术转移供给方高。
(2)需求方
技术转移的需求方是指对于供给方所提供的技术、工艺或者技术服务等有需求的机构。一般来说,企业是最大的技术转移需求方;现在有一些研究所、高校、工程中心、产学研组织也逐渐演化为技术转移的需求方。
随着企业对于高新技术、工艺等方面需求的增加,同时某些企业建立了自己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在技术转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经营的目的在于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企业必然会极力参与并稳固其在技术转移中的主体地位,而一旦企业失去了这样的主体地位,产学研的链条就会砰然断裂,各方极力追求的技术转移就会化为泡影。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那些直接为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提供场所、技术经纪、技术产权交易、技术信息、技术评估、技术论证等服务的机构或组织。这些机构或组织既包括为技术转移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技术集成与经营服务、技术经纪服务、技术投融资服务、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技术信息服务、技术评估和论证服务,或自身购买技术后进行二次开发、集成、再创新,然后将技术转移出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包括提供上述服务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附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在理想的情况下,知识和技术转移以一种自我组织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在研发和营销合作中是很典型的,因为所要交流的知识和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数量都已经清楚地写入协议。在其他情况下,潜在的伙伴之间彼此并不认识,缺少参与转移流程的经历(诸如一些较小的公司),这时通常有必要通过特定的中介机构和转移组织来支持转移和交流活动。
转移组织可以完全投入到转移活动之中,如大学的转移办公室、工商商会或经济促进机构。此外,其他组织承担不同的任务,例如,负责将研究、开发和转移活动结合起来。应用研究所、产业研究组织、能力中心和产学合作研究中心就属于这种情况,大学也是如此,大学教授和其他研究人员也要参与产业合作(从而参与转移活动),而且转移是大学除教学和研究之外的第三项任务。
其他组织也积极地参与到知识和技术转移的具体工作之中。最突出的是专利和许可办公室、创业扶持组织和创业投资公司。近些年,转移不仅通过特定组织实现,而且也在不同机构问达成的新的合作框架下进行,如公私伙伴关系、集群或能力网络。有关创建公共的或半公共的转移机构,公共计划支持这些办公室的创建和运营,而且也着眼于营造转移友好型环境,比如,通过创业教育、专利和许可激励机制,或针对组建分拆公司的特定的支持活动等。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承担着“媒人”的角色,但绝不是简单的牵线搭桥,它们活跃于技术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通过沟通大学、科研机构、工程中心和企业之间的技术流动,促进创新体系内各参与主体之间互动,实现有效的技术转移。这里强调的是政府属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