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鼓励创新地方金融体制改革
建议政府部门设立汕头市金融创新奖,鼓励各家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力度,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和促进升级转型发展;大力引进台资机构在汕头设立或参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金融资讯、信用评级和信用担保等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2.2.3加强各层次金融人才培养
推动企业、金融机构与中高等院校三方合作,打造产学研平台,为金融一线员工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服务,为高层次金融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强化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可通过校企合作和两岸合作办学解决中低端人才过剩和高端人才缺乏问题,建议职业学校加强与台企合作共建综合性实践基地。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鼓励两岸金融人才相互认证,支持两岸大学合作办学培养高端金融人才,更好地满足汕台金融合作发展。
2.3制定合作规划,搭建沟通平台
找准汕头在全省对台金融合作区域布局中的定位,研究制定汕台两地金融合作方案,明确汕头对台金融合作的未来发展方向。建议成立汕头对台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小组,并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加强汕台双向交流,组织汕头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代表赴台交流,邀请有意前往大陆投资的台湾金融机构来汕考察,通过人员互访、举办培训、技术合作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共同搭建好汕台两地金融沟通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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