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消除制度性贫困、统筹城乡发展的可行路径
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消除制度性贫困。长远来看制度变革的方向,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实现要素配置市场化。但当前农民仍不具备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和能力,保障其市场主体权益的外在制度环境也不完善。在未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前,简单地将农民推向市场反而会加剧农民的贫困。另外,从历史角度看,应该对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而贫困的农民予以适当补偿。
如何消除制度性贫困?当前中央提出了加大转移支付,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包括完善农村劳保、医保、低保、养老和土地经营制度,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补贴农机购置、推广免费职业教育等。通过前面对导致农民贫困的制度构成分析,证明这些努力可以缓解制度性贫困。从政策预期效果看,推广农机下乡、完善保障劳动者健康的劳保、医保制度,都是增加农民收人最有效的措施。但两项政策都需要投入巨大资金。短期内,推广免费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并对参加者给予适当补贴。可以很好地校正农民人力资本结构性贫困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是一种效果好、见效快的事后补偿措施。减免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做到无须农民掏钱、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可以消除“因学致贫”。深化改革新农合等医保制度的报销种类、额度和程序,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因病致贫”的发生。而要根除制度性贫困、解除农民贫困的恶性循环,关键是改变农户追求的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最重要的是改革户籍和教育等系列制度性因素。一旦取消户籍制度等对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可以极大提升全社会层面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①
无论是缓解还是根除制度性贫困都要面临有限资源的约束。缓解制度性贫困的措施,可以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实现。这种形式不会引发城乡间的直接冲突,但短期内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毕竟有限。允许农民拥有城市户籍,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化,会稀释城市阶层的福利。根除制度性贫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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