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采用递延法或是债务法进行核算。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在所得税税率变动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则不完全相同。
(1)递延法
递延法是指企业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一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一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
其中: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本期应税所得的时间性差异(即前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增加本期应税所得的时间性差异(即前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税率
(2)债务法
债务法是指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摊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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