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方物流企业协同运作研究》:
作为虚拟物流的主体,虚拟物流企业承担着组织、运行与管理虚拟物流的功能,因此对虚拟物流企业的研究也成为国内外物流界的热点问题。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虚拟物流企业的定义尚没有统一,有学者认为虚拟物流企业的内涵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虚拟物流企业属于虚拟企业范畴。虚拟物流企业是由相互独立的、资源和核心能力互补的实体物流组织构成的动态联盟,联盟内实体物流企业之间可以发生虚拟联系,从而使物流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及时地搜索和交换信息。
第二,虚拟物流企业的整合者是物流市场机遇的发掘者。虚拟物流企业的整合者担当发掘物流市场机遇、整合其他成员企业的功能,其本身司能是物流能力提供方或者是物流能力需求方,甚至可能是第三方。
第三,虚拟物流企业有一系列契约保障。虚拟物流企业是一个契约联合体,在联合体内部,各个实体物流企业无论大小原则上都是平等的,都为自己的目标经营,只是在某些方面要根据契约规定采取共同行动。
第四,虚拟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有很强的依赖性。虚拟物流企业能否成功运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虚拟物流企业本身是否拥有一个有效的物流信息平台,只有拥有完善的信息平台,才能保证物流信息在各成员企业之间顺利传递,进而保障虚拟物流企业的顺利运行。
第五,虚拟物流企业的目的是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虚拟物流企业通过合理的整合物流资源,及时把握迅速变化的物流市场机遇,快速完成物流作业,加快物资周转速度,提供相对低成本、高质量的物流服务。
通过以上的深入分析,可以知道虚拟物流企业是拥有不同优势和资源的相互独立的物流企业为能够快速响应物流市场机遇共同开拓物流市场,以获取物流领域的规模化效益为纽带,以物流机遇的发掘者为主导,通过一系列的外包契约,建立在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的虚拟动态企业联盟,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共享、加快物资周转速度,提供相对低成本、高质量的物流服务。
(2)虚拟物流企业的特征。
虚拟物流企业是由传统的物流企业为快捷准确地提供日益复杂的个性化物流服务,在核心能力互补的前提下,以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为技术基础而建立起来的虚拟动态企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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