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
(一)交换价值与自然价格:价格直接基础
价值构成价格最终基础,但价格最终基础并非就是价格直接基础。价格直接基础即决定市场价格运动中心的范畴是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本质上就是由社会生产的技术条件和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应分配到各生产部门的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和实体,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分配,是价值的转化形式和表现形式。自然价格是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市场价格运动的中心。价格实质上是价值的分配形式。
交换价值量由四部分组成:第一,成本;第二,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用于扩大社会生产的部分,按资本比例分到各部门的量;第三,各部门在社会生产中比例的变化量;第四,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用于生活消费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分到各部门的量;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按资本量比例分,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按活劳动量比例分。由这四个部分构成交换价值量的基本公式。
简单商品经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经济和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各自有自身的相关特点,将这些特点代人交换价值量基本公式,便可得出相应的交换价值量模型。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交换价值量等于商品自身的价值量。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交换价值量等于商品自身的价值量,也等于生产价格,两者是相等的。在机器大工业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交换价值量等于生产价格,交换价值开始与价值分离。在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中,交换价值量等于垄断价格,交换价值进一步与价值分离。这些模型与经济现实是一致的,由此验证了价值价格理论。
假定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实现的是“按劳分配”,将此假定代人交换价值量基本模型,得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交换价值量模型,白暴力先生将其称为“按劳分配模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交换价值量的形式比垄断价格和生产价格都更加复杂。
(二)变量劳动价值理论
在考察劳动耗费量、财富值的量、价值量、交换价值量和自然价格时,没有考虑这些量随产品量变化而变化的问题。在这个假定下,可方便地考察这些量的性质,了解这些量的一些规定性。在这个假定基础上的劳动价值理论可以称为线性劳动价值理论,或常数劳动价值理论。然而,劳动耗费量、财富值的量、价值量和交换价值量都是随产品数量变化而变化的。研究在这些量变化条件下的价值、交换价值和自然价格的确定,称为非线性劳动价值理论,或变量劳动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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