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论》:
(二)经济发展重心转型:产业结构的升级
1.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呈现出由低级到高级、由严重失衡到基本合理的发展轨道。从总体上判断,我国已由传统的农业国变为门类齐全、初步实现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进入产业结构升级和高级化的阶段。
第一,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1949年以前的中国经济是一种传统的农业经济并依靠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近代工业几乎没有得到发展。1949年至1952年,我国用了三年时间进行了恢复性建设,到1952年,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到解放前的最高水平。1958年,在人均收入水平极低、工业生产能力很弱的条件下,“大跃进”强调“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和“以钢为纲”,农业的基础地位被严重削弱,重工业超前发展,使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出现严重失衡。1960年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随后的五年间进行了第一次产业结构调整,使轻、重工业的比例有所改善。但是“文革”伊始,战略政策上开始强调备战,并大规模推进三线建设,使我国的农轻重之比再次失调,农业产量一直在低水平徘徊,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出现了全国性的温饱难、购物难、出行难现象。反观工业,以包括军事工业的机械工业为代表的加工工业持续高速发展,超前进入了高加工度的阶段。粉碎“四人帮”后,在三年大见成效的冒进驱使下,经济发展又出现了急于求成,导致我国产业结构又一次严重失衡,加剧了各产业间、轻重工业间、重工业内部的结构性的矛盾和比例关系失调,造成生产与消费的尖锐对立,社会经济关系全面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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