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解读:2013年修订版:2013 revision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52885
  • 作      者:
    汪洪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内容介绍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2013年修订版)>解读》自200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有效推动了首都专利事业发展,为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首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工作跨越五年,自2009年1月启动,经立项论证、调研起草、审议修改,到2013年9月27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完成了对《条例》首次重大修改。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北京市专利保护、促进及相关活动,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工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凝聚了各方力量发展首都专利事业的共识,其成果集中体现于修订文本、组织发动和立法模式上。
展开
精彩书摘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普遍原则,本条例的效力范围及于制定它的机关所辖的全部领域,即北京市行政区域。本条例适用于专利的保护、促进及相关活动。
  条例中规定的专利保护主要侧重专利保护体系的构建、专利执法手段的强化、良好司法环境的创造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构建专利保护工作体系,实现全流程监管,做到事先有防范,事后有救济。完善预防警示、查处处理、执法协调、行政调解、举报投诉等工作机制,重点预防假冒专利行为和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处理专利纠纷。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手段,对于专利侵权人拒不销毁侵权产品、生产工具的,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没收;强化了对恶意重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理力度,规定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是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通过司法确认保证行政调解的执行效力,提倡专利纠纷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
  四是拓展行政执法的引导、评价功能,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和违法信息披露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
  五是引导专利权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合理运用专利制度,有效实现自我保护。相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专利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利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
  六是针对专利侵权行为易发生的流通领域及各类展会等重点环节,明确了大型零售企业以及各类展会主办方应当担负的专利保护责任。
  七是加强专利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专利保护法治环境。
  条例中关于专利促进及相关活动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包含了专利创造、管理、运用等多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政府应当制定专利保护和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制定专利战略,构建以项目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专利促进的目标,不仅仅是促进专利研发和将研发成果尽快地转化为商品生产,还应当看到这也是贸易保护的壁垒和武器,需要从国家安全的视角谋划专利战略。二是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专利发展。通过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创新主体专利认定考核制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提高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优惠的指向性、有效性;引导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和专利池,提升国际竞争力;建立专利预警制度,维护产业安全,提高企业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建立专利研发、实施和交易的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服务,完善专利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及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基金的运作模式。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优惠力度。各级政府建立完善专利发展评价指标,保障专利事业发展需要的经费和投入,并在奖励、税收优惠、资金资助等政策方面进行扶持。
  四是提升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水平,引入社会力量督促监督。
  ……
展开
目录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专利工作原则】
第四条 【政府专利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专利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专利管理工作方式】
第七条 【专利宣传教育】
第八条 【专利信息发布与宣传】

第二章 专利保护
第九条 【专利保护工作机制】
第十条 【假冒专利行为查处】
第十一条 【制止专利侵权行为措施】
第十二条 【专利执法协调机制】
第十三条 【专利纠纷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专利纠纷调解范围】
第十五条 【专利纠纷调解原则及程序】
第十六条 【专利制度运用】
第十七条 【商品流通领域专利管理与保护】
第十八条 【展会专利管理与保护】
第十九条 【专利违法行为信息管理】
第二十条 【专利侵权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 【专利维权援助】
第二十二条 【专利海外援助】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二十三条 【创新主体鼓励】
第二十四条 【创新环境建设】
第二十五条 【专利申请实施支持】
第二十六条 【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
第二十七条 【专利预警】
第二十八条 【专利服务体系】
第二十九条 【专利奖】
第三十条 【专利扶持】
第三十一条 【专利研发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专利交易税收优惠】
第三十三条 【专利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十四条 【鼓励自主研发】
第三十五条 【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专利信息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专利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专利出资】
第三十八条 【国有专利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发明创造人员奖励】
第四十条 【发明创造人员职称评审】
第四十一条 【专利权人实施专利】
第四十二条 【专利金融创新】
第四十三条 【专利服务业发展】
第四十四条 【专利服务业要求】
第四十五条 【专利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附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