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创新理论及其演进
一、创新及创新理论的基础
从语义角度看,“创新”相对于“守旧”。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创新是指:(1)抛开旧的,创造新的;(2)创造性、新意。《汉语大词典》将其解释为“创立或创造”。因此可以看出,创新主要强调的是新事物的出现。创新这个词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解释和理解。从广义上讲,创新是指把一个新想法在实践中与其他要素互动形成新的组合,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过程。创新已经从技术层面逐步扩展到整个经济、社会领域乃至整个制度,从企业行为上升到国家战略。“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江泽民同志的论述揭示了创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把创新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在我国,对创新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出现了很多似是而非的表述。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甚至包括部分学者和决策者,把创新仅仅理解为科技界的事情,把一个具有丰富理论内涵的经济学概念变成了狭义的科技概念,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新也被简化为科技管理意义上的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被认为是创新性研究,甚至进一步被赋予了知识创造的含义。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创新越来越重视,创新这个概念在短期内很快从一个学术概念上升为政策概念,甚至进一步上升为政治概念,从而具有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许多人也都从不同角度对创新问题进行阐释,赋予了创新以种种似是而非的含义,甚至将创新仅仅理解为推陈出新或者是标新立异,背离了创新原本之意。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约瑟夫·熊彼特(JosephA.schumpeter)是创新理论的提出者。但熊彼特强调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核心作用时,是以早期的经济学家的理论为基础的。例如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就阐述了与创新有关的内容,如著名的钉子生产的例子,由于新机器的发明造成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劳动力的分化,但亚当·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发展是劳动分工和资本积累的结果,技术和生产组织的变革仅仅是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熊彼特将创新看成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创新在经济和社会变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持续的、基于创新的发展是近代出现的一种导致经济发展不均衡分布的历史现象。
熊彼特本人承认,马克思创新思想对他的研究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并认为自己的研究只是马克思研究领域的一小部分。“谁都没有能看到这样明显而且很久以前马克思就曾强调过的一个事实——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不仅从来不是,而且也永远不可能是静止的……它不断地从内部使这个经济结构革命化,不断毁灭老的,又不断创造新的结构。”
马克思极其重视科学力量的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对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革作用。马克思指出“科学是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人劳动过程”,他肯定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6l一1863)中做了大量的论述。他指出,资本家要想在激烈的商品经济竞争中获得超额利润,唯一途径就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生产力,从而降低必要劳动时间。他认为当市场上只有个别的资本家开始使用新的机器时,大量资本家仍然以旧的生产资料为基础,这个使用新机器的资本家就可以在相等的时间内创造更多的使用价值,减少生产一定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时又能把生产的商品以低于它的社会价值来出售,以价格的优势从他的竞争者手中夺取更大的市场占有份额,从而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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