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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5315831
  • 作      者:
    何家弘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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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5月出生于北京市。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8年;1977年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法学博士(SJD)学位,1996年评为教授,1998年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经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任客座教授;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何家弘在业余时间还为“普法”而撰写法学小说和推理小说,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创作的四部“犯罪悬疑小说”已经被翻译成法文在法国出版,并有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在意大利出版,颇受好评;英文译本也将由企鹅出版公司于近期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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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诉讼中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的导论由何家弘执笔;第一篇由刘晓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执笔;第二篇由黄星(云南警官学院教授)执笔;第三篇由李学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执笔;第四篇由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执笔。何家弘和张晶负责本书体例的确定和初稿的审读修改。在本课题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之后,何家弘和张晶又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全部书稿进行了修改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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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
  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即司法人员在审查科学证据时应该遵守的规范和准则。从广义上来讲,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既包括司法人员应该如何审查科学证据的规则,也包括司法人员应该如何认定科学证据的规则;既包括司法人员决定是否采纳科学证据的规则,也包括司法人员决定是否采信科学证据的规则。由于在诉讼活动中审查科学证据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这些证据能否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以及如何使用,也因为科学证据的采信主要依赖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和带有宽容度的标准,所以此处所说的审查规则主要是指确定科学证据能否在诉讼中采纳的规则。科学证据的种类很多,而且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继续增多。不同种类的科学证据所依据的科学原理和技术方法都有差异,因此我们既要研究在诉讼中的采纳各种科学证据的共同性规则,也要研究采纳每一种科学证据的专门性规则,而且后者对于司法人员更有实用价值。在本书中,我们将分别阐释在刑事诉讼中较为常见的DNA证据、指纹证据、笔迹证据和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
  如前所述,司法人员在决定证据是否可以采纳时主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而证据的真实性一般是证据釆信的问题。因此,合法性规则(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关联性规则是证据的一般采纳规则。但是,科学证据的采纳规则既包括合法性规则和关联性规则,也包括真实性规则,因为对科学证据来说,真实性首先是采纳的问题。对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一般证据来说,司法人员在采纳时主要审查其合法性与关联性,而把真实性问题留待采信时审查。当然,某些证据采纳规则也包含有真实性的考量,譬如上文谈到的传闻证据规则。由于科学证据必须以一定的科学原理和方法为基础,所以某类“科学”证据所依据的原理和方法是否科学可靠,就成为了这类证据能否采纳的前置性问题。例如,笔迹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是否科学可靠,测谎的原理和方法是否科学可靠,就决定了这类“科学”证据能否获准进入诉讼大门的前提。这是科学证据审查规则的一个特点,需要进行专门的讨论和说明。
  (一)科学证据的一般采纳规则
  科学证据的采纳规则应该具有明确性,甚至具有一定程度的刚性。这就是说,采纳规则应该明确告诉司法人员,哪些种类的科学证据是可以采纳的,哪些种类的科学证据是不可采纳的。司法人员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那么,如何制定这些采纳规则?立法者、司法解释者或判例创制者应该遵循法律与科学相结合的原则考察每一类科学证据所依据的原理、方法、技术是否科学可靠。
  倘若科学证据都是非黑即白的,倘若科学与伪科学之间的界限总是泾渭分明的,那么科学证据的采纳规则就很容易制定。然而,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人们对一些新兴的科学技术的认知往往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领域内的专家也会众说纷纭。于是,本来貌似简单的科学证据采纳问题就变得相当复杂。美国法院在1923年的弗赖伊诉合众国案中确立的弗赖伊标准和在1993年的多伯特诉梅里尔.道药品公司案中确立的多伯特标准,都是为针对某类科学证据制定采纳规则所作出的努力。①
  华尔兹教授在《刑事证据大全》中把科学证据分成了三类:第一类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科学证据,如指纹鉴定意见和DNA鉴定意见;第二类是被普遍观点明确否认的科学证据,如利用催眠术获得的言词证据和催眠专家的意见;第三类是处于中间状态的科学证据,即有可能得到普遍承认的科学证据,如通过测谎技术获得的言词证据和测谎专家的意见②笔者赞成华尔兹教授的这种“三分法”,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认和使用这三种科学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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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科学证据的审查与采信
一、科学证据的审查认定
二、科学证据的审查规则 
三、科学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一篇  DNA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第一章  DNA证据概述
第二章  DNA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DNA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二篇  指纹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第一章  指纹证据概述
第二章  指纹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指纹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三篇  笔迹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第一章  笔迹证据概述
第二章  笔迹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笔迹证据的采信标准
第四篇  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与采信标准
第一章  电子证据概述
第二章  电子证据的审查规则
第三章  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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