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1956年生,山东省博兴县人。1973年在吉林省插队,1975年在长春团市委工作。1978年起先后在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在职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具体负责刑事审判、司法解释和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期间,曾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任职,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在司法部任副部长。曾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参与1996年、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和1997年及其后多次《刑法》的修订工作。兼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现在中央纪委工作。
姜伟,1957年生,山东龙口人。曾下乡插队,入伍当兵。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自1985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法学,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期间赴日本任客座研究员一年,曾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任兼职副检察长三年。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厅厅长、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
多次参与刑事立法修订工作,现在是中国人民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
田文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1983年至1995年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创办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被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授予“终身荣誉会员”称号,获得“ALB2013年度中国十佳诉讼律师”称号,被评为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出版著作《刑罚目的论》《刑事辩护学》《控辩审三人谈》《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律师制度教程》《律师与法治》《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专辑——田文昌专辑》(上、下)《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及辩护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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