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2014年行政诉讼法删除了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九章侵权赔偿责任,原第十章改为第九章)
第十章 附则(原第十一章改为第十章)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五节 审判监督程序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2013年12月16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3年12月2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4年8月2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4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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