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绪论
“人民检察”的出处
为什么要研究人民检察史
研究方法和角度
人民检察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
第一章 从瑞金起航
——土地革命时期的人民检察(1927-1937)
国家公诉处和国家公诉员
人民检察制度的诞生
实名举报与“大白话”
工农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中的检察长、检察员
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
最高特别法庭临时检察长梁柏台
裁判部检察员
革命法庭公诉处
国家检察长、检察员
军事检察所
政治保卫局
苏区反贪大要案
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
第二章 战火纷飞的岁月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检察(1937-1949)
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检察处
黄克功案件的公诉人
李木庵与检察独立
陕甘宁边区高等检察处
《陕甘宁边区暂行检察条例》
晋察冀边区检察制度
晋冀鲁豫边区检察制度
山东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检察制度
东北解放区检察制度
太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特别法庭检察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的特点和贡献
第三章 与人民共和国相伴而生(上)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检察(1949-1954)
3.1新中国检察制度的思想和理论准备
建国之初的形势
新民主主义建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确立的人民司法的基本精神
批判旧法统,废除六法全书
李六如与《检察制度纲要》
新中国检察制度的指导思想
3.2人民检察署的建立
最高人民检察署
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
检察机关“第一次取消风”
3.3人民检察制度的初步建设
第一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检察立法的新发展
检察领导体制的第一次调整
检察通讯员
3.4人民检察署的工作
镇反运动
“三反”、“五反”运动
保障人权
司法改革运动
第四章 与人民共和国相伴而生(下)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中的人民检察(1954-1966)
4.1第二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过渡时期总路线
中央指示,加强检察工作
“二检会”的内容和意义
检察工作的典型试验
4.2第一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立法经过
检察制度的新发展
“检察署”改名“检察院”
苏联经验与本土实践
4.3“黄金时期”
检察业务制度建设
民事公诉的发端
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肃反”运动与镇反检查
侦诉和宽大处理日本战犯
免予起诉制度的确立
受理刑事案件范围的初步形成
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4.4反右后的波折
法学界的反右派斗争
检察系统的反右派斗争
检察工作“大跃进”
第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第二次合署办公风波
“中兴小高潮”
第五章 十年浩劫
——“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检察(1966-1978)
砸烂公检法
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六章 与法治共兴
——改革开放以来的人民检察(1978-2013)
6.1五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1978-1983)
重建各级检察机关
第二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立法经过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
明确职能管辖
平反冤假错案
公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履行检察职能,从重从严打击犯罪
6.2六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1983-1988)
“念一本经、唱一台戏”——全力“严打”
“抓系统、系统抓”——打击经济犯罪
成立“税检室”,撤销“全铁检”
检、法“两长”“高配”
检察制服、“大盖帽”
检察学诞生
6.3七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1988-1993)
把反贪污受贿斗争作为检察工作重点
“两高”通告
开展举报工作,成立反贪局
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
开展民行检察工作
制定“八要八不准”,政工机构成立
6.4八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1993一1998)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
第二次“严打”斗争
三项工作格局的形成
“两法”修改
《检察官法》
6.5九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1998-2003)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促进队伍建设
第三次“严打”斗争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推进检察改革
检察官等级评定
6.6十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2003-2008)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促和谐
人民监督员制度
深化检察改革
6.7十一届人大期间的检察工作(2008-2013)
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
强化自身监督同等重要
基层院“四化”建设
平稳对接修改后“两法”
结语
人民检察史是一部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领导人民
检察工作的历史
人民检察史是一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
与中国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历史
人民检察史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形成、发展和不断
完善的历史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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