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人们关于司法理想状态的描述不尽相同,但这并不排除人们对司法的应然状态或理想形态会有某些相同的期待和愿望。正是这
些相同的期待和愿望,构成了良善司法的基础和基本要义。
良善司法是司法的高级境界,是评价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的普适性标准,是特定社会关于司法的价值体系。提出良善司法意味着给司法提
出了更高要求,树立了更高标准,这必然有助于提升司法的新境界,给司法的发展提供一种强大的牵引力。
实现良善司法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但我们不能因为艰难而放弃。只要我们不断强化良善司法的基本理念、构建良善司法的基本制度、
形成良善司法的监督机制、建设良善司法的司法队伍、成就良善司法的社会环境,我们就会不断接近这一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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