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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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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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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6311047
  • 作      者:
    李晓欧著
  • 出 版 社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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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晓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刑法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刑法、国际刑法。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等多个省部级项目,公开发表十余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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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当代社会科学文库: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比较研究》讲述在经济全球化、科技现代化特别是网络技术日益普及的背景下,中国政府该如何应对贪官外逃现象呈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如何应对国际公约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制定有效预防与遏制贪官外逃的战略,成为亟需研究的问题。中国目前无刑事司法协助基本法,这使得在某些事项上中国与外国进行刑事司法合作无法律依据,随着跨国腐败案件等跨国犯罪案件日趋严重,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刑事司法协助法势在必行。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新两兰、阿联酋等国均有刑事司法协助法,我国可借鉴其经验完善刑事司法协助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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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当代社会科学文库: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比较研究》:
  
  源国的请求并不必然能够导致资产所在国启动没收程序。资产所在国对进入本国的外国腐败公职人员犯罪所得进行没收的依据主要是其国内法的有关规定,资产来源国能否追回被没收的资产将取决于资产所在围国内法关于没收犯罪所得的处置规定。
  2.通过刑事没收的国际合作追回资产
  腐败犯罪发生后,犯罪行为发生国或犯罪行为人所属国对该类案件拥有不可动摇的刑事管辖权。相应地,资产来源国可在本国启动刑事程序,对腐败公职人员定罪并取得没收判决,然后请求资产所在同对该没收判决予以执行。在此过程中,资产来源国必须寻求资产所在圉的司法协助,以获得审判证据和确保资产安全,保障最终能够实现没收。这种追回方式具有一定的独特优势:首先,它可以把犯罪所得最大限度地纳入没收的范围;其次,国家和国际层面上通常为刑事调查者提供获取信息的特权,公诉机构的调查权可以使其很容易克服银行保密障碍并获得冻结令;最后,南于大量的调查工作是由被请求同执法机构完成的,资产来源国一般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金,通过刑事没收国际合作追回资产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途径没有任何障碍,事实上,资产来源国在利用这种途径的过程中还面临若干制约性因素,如受制于资产来源国和资产所在国之间的司法合作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请求国寻求被请求国提供司法协助必须以两国之间存在国际协定或被请求国国内法允许提供司法协助为基础。目前,很多同家以国内法作为通过刑事程序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法律基础。但是,各国国内法因所处的法域不同存在较大的差异。有些同家的国内法详细规定了提供相互司法协助以追查、冻结和没收腐败犯罪所得有关程序。有些国家的国内法中仅规定可以提供相互司法协助,但没有详细规定如何取得相互司法协助的具体程序。司法协助往往受制于刑事没收必须首先进行刑事定罪的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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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跨国视频音频调查取证制度
一、远程视频听证的概念和特点
二、远程视频听证的立法例及司法实践
三、完善远程视频听证立法的建议

第二章 跨国腐败犯罪的追诉制度
第一节 跨国腐败犯罪刑事追缴制度
一、腐败犯罪跨境追缴的国际法依据
二、我国腐败犯罪跨境追缴的现状及困境
三、完善我国腐败犯罪跨境追缴的建议
第二节 跨国腐败犯罪民事追缴制度
一、民事没收制度概述
二、我国民事没收制度现状
三、我国民事没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四、我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完善

第三章 跨国腐败犯罪资产返还与分享制度
一、犯罪资产返还与分享制度概述
二、国际上犯罪资产分享制度现状
三、犯罪资产分享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及其障碍
四、我国犯罪分享制度的构建

第四章 驻外法务参赞制度
一、驻外法务参赞的概念及各国实践
二、我国设立驻外法务参赞的必要性
三、驻外法务参赞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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