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策划、战备工作进行的同时,各部队的集结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其中,地面部队大致可分成四个批次。首先,在1月底,将用于本次作战的工兵部队主力开始向战区集结和开进,部分驻扎区域较远的炮兵部队或其他配属部队开始向武昌、九江集结。前者如独立工兵第1联队归军直辖,向德安集结;独立工兵第2联队开赴阳新;独立工兵第3联队向咸宁集结,再向瑞昌推进。各个架桥材料中队也按照分配,与前述各部会合,一起行动。后者包括野战重炮兵第12联队、独立山炮第3联队、独立迫击炮第3、5大队、独立机关枪第1大队改为军直辖,开始向武昌集中,要求在2月7—14日完成集结;独立山炮第2联队开赴九江,配属第106师团指挥;第2野战瓦斯队先到汉口集中,再推进到德安,要求2月18日抵达。
第二阶段是2月1日,《吕集团作战命令第215号》(以下简称吕集作令)发布,全军范围内开始全面、大规模调动。军炮兵队(野战重炮兵第10、14联队,独立野战重炮兵第15联队、独立攻城重炮第2大队)按命令于12日将驻地警备任务移交,开始向德安以南的集结地域进发,时限为2月24日。炮兵队的火炮由水路船运,辎重车辆、马匹由陆地行进。第6师团则自8日起,将其在咸宁和武汉、大冶的警备任务分别交由第9和第13师团承担,然后分别在2月15日和25日接替第106师团在阳新和德安的警备任务。第106师团在换防后,向德安西南地域集结。第101师团向德安以南地域集结。两师团集结时限为2月28日。
第三阶段主要是战车部队的调动——2月7日命令战车第5大队与第7联队(包括配属的2个独立轻装甲车中队),在2月10-20日之内,将所属的坦克和轻装甲车由水路从武昌运至九江,再由铁路运输至德安。所属的卡车则自行从武昌出发,经瑞昌开赴九江,与坦克、轻装甲车会合,然后再开赴德安。为了确保大规模调动的保密性,第106师团的集结调动和战车部队的陆上运输行动都在夜晚进行。另外,在2月6日命令朝武昌集结中的野战重炮兵第12联队归第6师团指挥。2月8日命令独立第8工兵联队开赴武昌,转第6师团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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