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安,教授,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牵头人,湖南省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2006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司法部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10余项。代表著作有《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和价值论基础》、《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诉讼费用研究》等,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覃斌武,法律博士(美),湘潭大学法学院教师,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BA)会员,美国佛罗里达州律师,纽约州律师。兼任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罗伯特·史密斯,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律博士,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ABA)会员,曾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诊所教育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萨福克大学法学院院长(1999-2007年)。现任萨福克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美国律师自治团体法治民权律师委员会委员、剑桥市社区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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