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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非传统安全威胁下国际法律新秩序的构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70827
  • 作      者:
    郑远民,朱红梅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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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远民,男,1966年出生,湖南新宁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博士后。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时代法学》副主编。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学术成果主要有《现代商人法研究》等著作6部、论文60余篇。
  
  朱红梅,女,1979年生,湖北黄冈人。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博士生,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主持省级课题1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课题4项,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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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崇法明理法学丛书:非传统安全威胁下国际法律新秩序的构建》从国际法层次来研究非传统安全威胁下如何构建国际法律新秩序问题,选题新颖,且扣紧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而以往的研究侧重于非传统安全的微观领域涉及能源安跨国犯罪、反恐等问题,但对非传统安全的宏观研究较少,或者是对某一项法律问题开展深入的探讨,却没有构建出完整的法律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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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崇法明理法学丛书:非传统安全威胁下国际法律新秩序的构建》:
  总而言之,要想根除恐怖主义,将非传统威胁降到最低,国际社会需要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任何单一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手段均不足以应对。因为各个单一的手段都难免具有一定缺陷。例如,国际社会虽然想建立统一的国际反恐联盟,采取政治手段在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方面取得突破,但一直未能成功,因为政治外交行为始终逃不脱松懈的、拘束力弱的宿命。同样,国际社会虽然想在军事手段方面取得突破,但军事手段非但不能根治国际恐怖主义,还可能产生更多的冲突和混乱。又如,国际社会虽然想在法律手段方面取得突破,但一部全面的、权威的国际反恐怖条约却在千呼万唤中仍难以制定出来,司法合作机制也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由此看来,任何单一的政治手段、军事手段、外交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都不能达到目的,国际社会只有开展全方位的通力合作,才是世界各国共同努力的方向。
  (三)防止非传统安全问题向传统安全问题转化。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之间存在一定界限,但不是绝对的。如果非传统安全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则有可能向传统安全问题转化。如从通常意义上讲,恐怖主义威胁是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大问题,如若得不到很好的遏制,恐怖组织获取了核、生、化等高技术,则可能发动武装冲突或局部战争,用传统安全的军事手段来解决就往往不可避免了。此时,就发生了非传统安全问题向传统安全问题的转化。应对这个问题,要对其在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领域中的影响进行综合考虑。既要充分重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落入恐怖主义分子之手的严重后果,也要注意在具体应对措施上维护和遵循有关国际准则,防止国际霸权主义的滋生。
  另外,从合作前景来看,一般采用成立军事联盟的手段来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美日军事同盟,美韩军事同盟,美台(准)军事联盟,美与拉美的军事联盟等。随着国际新形势的发展与军事威胁的减少,军事联盟是否需要继续存在,已经成为各国学者争论的热点,即使要保持军事联盟,它们的职能、性质也必将进行转型。
  曾有学者指出,“治理”的实质就是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的主体或是公民社会组织,或是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联合。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各个主体之间不存在上级和下级的隶属关系,而主要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来实现活动目标。全球化的直接后果之一,是人类政治过程的重心发生了较大的转变,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反而退居其次,全球治理的方式日益凸显。所谓的全球治理,既不是建立乌托邦式的世界政府,也不是各个国际法主体的简单排列组合,而是体现为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协商、合作,以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国际合作的前景必将是走向“全球治理”,以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挑战。必须看到的是,要想实现卓有成效的全球合作与全球治理,必须建立一套公认的价值和行为准则,而这种公认的价值和行为准则,正是非传统安全威胁带来的合作理念变化的结果。而且,由于国际社会没有超越国家的权威机构,因此国际组织在引导国际合作迈向“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际机制为世界向“有政府状态”过渡提供了借鉴。如在全球层次上,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即关于和平、发展和集体安全等观念,不仅被成员国接受,而且很大程度上内化成为所有成员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内容,成为规范各国政策的法律规则。又如,世界贸易组织所体现的各成员方在贸易方面的共有观念和规范,其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无歧视待遇原则、互惠原则、关税减让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都对成员国的外交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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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国际法背景下的非传统安全威胁
第一节 非传统安全的法律内涵
第二节 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边界
第三节 非传统安全的主要领域
第四节 非传统安全威胁与国际法律秩序的逻辑关系

第二章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秩序的当代图景
第一节 国际法律秩序: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利器
第二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秩序的合作模式
第三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秩序的制约因素
第四节 实证研究: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律秩序

第三章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之解读
第一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之“新”
第二节 构建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的现实需求
第三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非政府组织与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法律新秩序

第四章 构建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的制度构想
第一节 主要的安全观与应对非传统安全的实践
第二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的理想模式
第三节 非传统安全领域内建构国际法律新秩序的制度突破
第四节 构建非传统安全领域国际法律新秩序的关键因素

第五章 中国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下的国际法律新秩序
第一节 中国面临的非传统安全挑战
第二节 中国的新安全观及其实践
第三节 关于中国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若干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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