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费城,(宪法)序言的最初草稿出自詹姆斯·威尔逊之笔,也正是威尔逊,通过在宪法批准会议上的一系列影响广泛的早期演说,指引了对宪法序言所定原则的解释。
——耶鲁大学教授 阿玛(Akhil Reed Amar)
★ 詹姆斯·威尔逊——既在《独立宣言》又在联邦宪法上签名的仅有的六人之一。作为那个时代最为博学和深刻的法律学者,是仅次于麦迪逊的美国宪法设计师,甚至与之具有同等地位。相比于其他几位,他却是一个被遗忘了的、极其重要的建国者。但是,衡诸于他为美国宪法制定和批准所做的贡献,以及他的宪法思想的重要价值,这种遗忘又是不应该的。他对于两院制、总统制、人民主权、财产权等议题,都有深刻的阐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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