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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德国法律精神与司法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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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766187
  • 作      者:
    钱跃君著
  • 出 版 社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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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钱跃君,1978年从农村插队考入上海同济大学,毕业昭校后赴德国鲁尔大学担任科研助教,在流体声学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并获多项国际专利。同时研究欧洲法律。旅德二十多年来活跃在德国主流社会,在德国专业杂志发表法律与德国政策评论,先后受德国议会、总理部、外交部和各党派、社会团体邀请作有关旅德外国人法律状况的报告。受德国政府委托主办文化研讨会,主讲欧洲历史与欧洲文化史。上世纪90年代初设立义务为旅德华人提供法律咨询的热线电话,发表了上百万字德国法律咨询文章,涉及海外华人学业、工作、经商、生活的各个领域。并以其正气侠骨,亲自为旅德同胞撰写起诉书与出庭辩护,担任多家华资企业顾问,处理各类法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欧洲法庭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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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德国:法律精神与司法现实》作者旅德华人钱跃君先生通晓德国司法,在业余帮助华人处理法律纠纷,又有深厚的欧洲文化学养,因而能从案例而溯至法理甚至文化根源,因而书稿深入浅出,文化趣味浓厚。书中以数百则案例,介绍德国法制国与社会国相互制约相互推动的发展状况,为我们呈现了法官在法律、正义、人性的交互影响下,生动的判案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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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法制国的实质,就是以法律为媒介,从制度上来界定国家的权力,保障人民的权利。没有法制,君主政治将堕落到暴君政治,精英政治将堕落到寡头政治,民主政治将堕落到暴民政治。所以,一个社会可以没有民主,但不能没有法制。
  二、欧洲近代从农耕社会进入商业社会与工业社会,新的社会形态暨工商业必须获得法制的保障。所以,18世纪的英国工业苹命后就爆发了法国大革命,井蔓延为19世纪后叶的整个欧洲革伞,这是历史的必然。所以,法制不是一个理念,而是社会现实。
  三、实现法制的社会基础是走出蒙昧的臣民社会,出现介于国家与个体之间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有三大标志:公民在经济与文化领域享有自由,平等竞争,普通民众能凭知识或财富进入社会上层。
  四、实现法制不是一步到位的,首先实现法律国,即法律健全,司法独立;进而实现宪政国,即三权分立,议会立法;最后实现法制国,以维护人权为建国之本,司法之源。法制.是依法治国.不是依法治民.
  欧洲法律史上最辉煌的是古罗马法,成为今日世界法律和法制的蓝本。史学家波里比阿(公元前204-前122)在他的巨著《罗马史》中,总结罗马帝国成功的三大经验之一,就是罗马帝国对政权的监督与制衡——另两者为政体循环与混合政体。如他所述:“当国王纵欲无度时,君主政体就将变为暴君政体,谋杀专制者的事件接踵而至。煽动者绝不是公民中的渣滓,而是高贵和伟大的人。”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坦言:“自古以来的经验让我们遗憾地看到:任何人,只要他权力在手,就会滥用他的权力,一直滥用到他权力的极限。为了防止人们滥用权力,需要用另一个权力来阻止他的这一权力。”专权者权力越大,普通百姓的自由度越小;专权者集立法、行政与司法子一体——如孟德斯鸠所面对的路易十四世专制,则普通百姓只能沦为被任意奴役的臣民。欧洲近代社会的官员腐败,并不是某位官员个人道德沦丧,而是一种制度性腐败,全民性腐败。即使本来道德还算高尚的官员,一旦陷入这个制度,手中掌握这样的权力,就必然走向腐败,甚至被迫走向腐败。要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否则,各种社会恶性抗议将层出不穷,直到整个社会崩溃,欧洲史上许多农民暴动就是源于此,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我真正的光荣,不在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一仗,就抹去了我一切胜利的记忆。而唯一永垂不朽的,是我的民法典。”这是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囚禁中的感慨之语,可见一世枭雄拿破仑对法制的深刻理解,拿破仑早就成为历史,但《拿破仑民法典》一直沿用到220多年后今日的法国和许多受法国文化影响的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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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法律与文化
法律与正义:社会公正的理想与现实
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德国宪法开篇第一句
从专制国到法制国:普鲁士历史上的几场著名公案
法制国漫谈: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
社会国漫谈:建立有人性的法制社会
古罗马法与古日耳曼法的结晶:从古罗马法看德国法律精神与司法原则
法律解释与法律延伸:司法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法律漏洞漫谈:制定法无可避免各种法律漏洞

第二篇 法律与经济
市场经济与良性竞争:漫谈反恶性竞争法UWG
知识产权是技术进步的动力:漫谈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美观新设计的知识产权
商标法漫谈
音乐界的匪警:音乐作品的版权问题
网络世界的法律问题
退出合同的法律问题
网上订购的退货问题
合同高于民法:退出合同的法律问题
天有不测风云:情况变化而退出合同
三方大战:险中求胜的运土诉讼案

第三篇 法律与社会
刑法原则与刑法论证
复仇?惩罚?教育:漫谈对犯罪者的惩罚
抗议文化与法制国底线:漫谈集会自由与社会秩序
手术是成功的,但病人死了:医疗事故的法律赔偿问题
父母要赔偿孩子引起的损失:儿童的风险责任
法律纠纷中的书信往来
超越道德底线的暴利:发生在巴黎的律师费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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