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已于1979年制定了一部统一的刑法并于1997年修订,通过了8个刑法修正案以及1部单行刑法,并通过了9个有关刑法规定的法律解释;除此之外,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更是有几百件之多。为满足社会各界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和律师对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学习、了解、查阅的需要,我们精心编辑出版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标准)》。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标准》收录1979年刑法典颁布至2013年10月期间公布的现行有效的刑法法律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体系清晰、查阅方便。读者在各部分的使用中需注意以下方法:
(一)目录的使用
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标准》目录按照刑法的章节顺序,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分散到各章节中去。由于刑法司法解释综合性较强,同一部司法解释的不同条文往往解释的是刑法不同章节的内容。本书在归类上以该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的内容为准;部分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的内容为两种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在目录上两处皆体现,其中一处前面加*号,正文不收录。但确实存在大量司法解释针对若干章节不同罪名的情况,本书难以逐一标出,请读者参考上下文,融会贯通。如读者需要将司法解释分解后插入到其分别对应的刑法各条文,可购买、参阅我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解实用全书》。
2关于本书目录各章节文件排序规律。将1997年刑法修订且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以后、以“法释”或“高检发释字”文号公布的司法解释排于最前,这些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在书中大致以时间顺序排列;其次是1997年以后公布的重要司法文件,这些文件虽然不能在判决书中直接引用,但是对于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排列的是1997年以前公布的旧司法解释。旧司法解释在目录中以楷体表示。
(二)正文的使用
1注意正文中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的区别,二者在审判中的地位不同。
21997年刑法修订前公布的司法解释条文中,“刑法第××条”所对应的是1979年刑法的条文,请查阅附录中的旧刑法。各次刑法修正案颁布以前公布的司法解释,所对应的条文内容也可能会与最新修正文本有一定差距(如偷税罪),需要查阅的是附录中的1997年刑法原始文本。
3正文中收录的“典型案例”,均系《高法公报》公布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
(三)附录的使用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立案标准》附录中收录的是1979年刑法文本和1997年刑法的原始文本。供读者查阅不同年代司法解释中相应的刑法条文使用。
我国的刑法虽然已经较为完备,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法律仍在不断修正,新的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出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