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法研究丛书: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
新闻自由并非指新闻媒体发表言论的自由,而是媒体给公民发表言论提供一个平台,使公民能够在了解事件真相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因此新闻自由不是言论自由的组成部分,而是帮助公民实现言论自由的手段。尽管该观点将媒体仅仅界定为一个中介,忽略其调查、编辑等自主性职能,而将新闻自由看作是言论自由实现的途径,有失妥当。但却很好地表达了新闻自由对满足公众知情权方面的价值。
(二)媒体被告在诽谤诉讼中的特殊性
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是否受到宪法一些特别的保障,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关系如何,是否有独立存在的必要等问题,是研究表达自由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事实上,纵观整个诽谤法的发展历史,大众媒体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资讯科技的发展更是让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保护变得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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