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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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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诉之有道:刑事经典疑难案例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56272
  • 作      者:
    金道律师事务所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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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诉之有道:刑事经典疑难案例集》所收录的“郑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另一方面也受制于律师手中远没有像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掌握的那样发现事实真相的强大的调查取证权。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辩护律师既要有足够的勇气,也要有高度的智慧,特别是要善于运用刑事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既完成预定的辩护意图,又避免风险。如本书中收集的“吴某涉嫌受贿案”办案律师通过原始书证与言词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为突破口,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破解了公诉机关控罪的证据链,达到了完胜的效果。
  刑事辩护需要深厚的刑法理论为底蕴。刑事辩护律师是法律实务工作者,当然需要纯熟的实务操作技能,才能维护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这种纯熟的实务技能是以精深的刑法理论为必备功底的。因此一个好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既能够充分掌握刑法理论上关于某个问题的不同观点,从中选择某个观点作为自己的辩护依据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又要善于根据实际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发现刑法理论原有观点的不足与缺陷,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更为完善的观点作为辩护依据进而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我认为,律师管理中有的观点提出律师应当朝着专业型的律师方向发展,这肯定是正确的,但还不够。在有条件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里,还应当进一步鼓励和提倡刑事辩护律师朝着专家型的方向发展。在这方面,金道律师事务所开了一个好头。如本书中收录的“苏某某涉嫌盗窃案”就是一个颇值得在刑法理论上探讨的一个典型案例。在出租车那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被害人处在醉酒状态中,已经失去了正常的支配控制自己物品的能力。所以其物品事实上是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控制支配的。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苏某将在自己控制支配下的被害人物品占为已有,应属“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在法律定性上应当认为更接近于侵占而非属盗窃。在这个案子中,辩护律师正确地指出了财物所有人对自己财物的控制支配能力是以控制支配意识与意志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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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以原价获得大润发超市用地是俞某某促成,城西锅炉辅机厂土地用于大润发超市使用最终确实给国家造成了相应损失。
  但在本案中,上述三方面定罪的事实基础均不存在。
  (1)富阳市城投公司行为并非依法行使公务,涉案的孙权路土地使用权在登记至润和发展公司名下前一直都不具有国有资产性质。
  第一,富阳市城投公司对城西锅炉辅机厂实施的拆迁和土地收储行为无合法依据,其与城西锅炉辅机厂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单纯的土地收购只有国土部门才能代表国家实施,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则只有合法的拆迁人或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才能依据依法办理的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采取,并须经资产评估、公告等法定拆迁程序。本案中富阳市城投公司虽系国有公司,但该公司既无法定拆迁和土地收储行政职权,所实施的拆迁行为也无依法领取的《拆迁许可证》等合法依据,更未经资产评估等合法程序,因此该公司对城西锅炉辅机厂所实施的拆迁和土地收储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而非依法行使公务行为,该公司与城西锅炉辅机厂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因其违法性而属于无效协议,对城西锅炉辅机厂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无论是依据所谓的拆迁行为还是企业之间通常意义的资产买卖行为,城投公司仅对辅机厂享有债权,城西锅炉辅机厂土地物权在登记至润和发展公司名下前一直都不属于国有资产。
  如果将富阳市城投公司的行为理解为代表政府所实施的拆迁和土地收储行为,则因其行为的违法性和拆迁补偿协议的无效性,无论是依据城投公司的款项支付行为还是与辅机厂所签订的协议,城投公司都无权据此当然的获得城西锅炉辅机厂的土地使用权,起诉意见书据此将原辅机厂土地视作国有资产缺乏合法性基础。
  而如果将富阳市城投公司与城西锅炉辅机厂之间的行为理解为企业之间通常意义的资产买卖行为,则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有权通过协议提前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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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分单快递惹祸端几经努力终获缓
——卢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
集资诈骗、诈骗超亿元最终定性非吸判十年
——平某某涉嫌集资诈骗及诈骗案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界分
——吕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
背书承兑汇票何来非法经营
——徐某涉嫌非法经营、骗取票据承兑案
单位自首能否成立虚开税额是否巨大
——杭州某工贸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非法经营情有可原
——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恋人之间因情感纠纷引发的血案
——伍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
一起14年前出租屋内的命案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案
高院法官杀害案件当事人匪夷所思
——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
一念之间企业主缘何沦为“阶下囚
——赵某一涉嫌故意伤害案
邻里之间因拆旧建新引发的血案
——陈某涉嫌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
“在磅秤上做手脚”获取财物是盗窃还是诈骗
——付某涉嫌盗窃案
“遗失”的77200元
——苏某某涉嫌盗窃案
出售非法制作网络游戏币被控诈骗
——邱某某涉嫌诈骗案
货款有无上交证据不足指控职务侵占存疑不诉
——李某涉嫌职务侵占案
工程承包人能否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
——蒋某涉嫌挪用资金案
利用格式担保合同追讨债权反被控妨害作证
——高某涉嫌妨害作证、挪用资金案
从一起辩护人妨害作证案看律师执业风险
——郑某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案
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并非当然的贪污罪犯罪主体
——徐某某涉嫌贪污案
案情一波三折被告终获缓刑
——郭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
10万借款抵扣工程款二审辨明真相获轻判
——吴某涉嫌受贿案
是借款还是受贿
——高某涉嫌受贿案
一个知识分子的犯罪之路
——白某某涉嫌受贿案
医疗领域反腐风暴  医院副院长获轻判
——徐某某涉嫌受贿案
招商引资用地乱局中的罪与非罪
——俞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
找准突破口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见成效
——陈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
温州菜篮子集团特大贪腐案
——应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案
以他人名义借款并主张债权构成犯罪吗
——吴某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抽逃出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作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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