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宣讲要点】
1.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权益。赃物及其收益既是被害人的损失,也是证实犯罪的重要证据,而追缴或者查处赃物及其收益,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行为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直接导致司法机关查处犯罪活动的困难,也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难以有效挽回。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五种方式:(1)窝藏,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放置于一定的场所隐藏;(2)转移,是指将他人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从某一物理场所移动到另一物理场所,对于通过金融手段转移的,属于刑法第191条所规定的洗钱行为;(3)收购,是指出于转卖牟利或者自用的目的从他人手中购买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例如,向盗窃犯罪分子收购偷窃来的机动车等,实际生活中,往往都是低价收购;(4)代为销售,是指帮助犯罪分子销售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5)其他方式,是指与前述行为手段方式相似,客观上具有遮掩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特征即可。从行为对象来看,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指财物及其财产性收益,具体从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类犯罪行为来看,主要可分为两类:(1)通过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直接侵犯财产的犯罪方式获得的财物;(2)例如通过故意伤人、绑架等犯罪方式所获得的财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在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时不能仅凭口供,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予以分析,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即可。例如在涉及行为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盗抢的机动车时,行为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即可认定主观上是明知:(1)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的;(2)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且没有合法证明的;(3)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4)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的。行为人事先通谋的,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2.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312条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本罪与洗钱罪、窝藏毒品、毒赃罪的关系是什么?
从行为方式和行为对象来看,本罪与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第349条规定的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在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本罪与洗钱罪或窝藏毒品、毒赃罪时,按照法条竞合的关系予以处理。
4.对特定主体实施掩饰、隐瞒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的如何定性?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赃车入户、过户、验证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