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刑法博士点负责人。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并兼职苏州市政协委员及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社会职务。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行政刑法学导论》《控制腐败法律机制研究》《中国刑法基本原理》《经济刑法学》《经济犯罪学》《中国保安学》《中国犯罪学论纲》等著作三十余部。1997年被评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津贴),2000年被评为江苏省“中青年法学家”,2001入选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002年获“北美校友会杰出成就奖”;2004年在英国伯明翰大学访学,2005年至2007年在美国波士顿学院和美国东北大学访学,2010年获苏州大学教学名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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