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治与正义:农民集中居住的良性推进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30649
  • 作      者:
    杨成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作者简介
  杨成,江西九江人,法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行政立法研究所所长、云南省委办公厅决策咨政信息专家库专家、云南省反恐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了四十多篇学术论文,曾荣获湖南省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常德市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等多种奖励。
展开
内容介绍
  农民集中居住是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必经阶段。城镇化是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是一种文明,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农村城镇化的核心问题就是农民权利的保护问题,农村城镇化建设能否最终顺利实现的关键也在于此。规范和控制政府的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在加强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法治与正义:农民集中居住的良性推进》试图论证在法治视野下,以制度正义和程序正义为视角,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契机,规范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其侵犯农民的权利;赋予农民居住自由权、完整的土地财产权,深化集中居住决策的信息公开,实现广泛而有效的公众参与,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农村城镇化建设,并能与地方政府进行有效的博弈,从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集中居住获得良性推进。
展开
精彩书摘
  《法治与正义:农民集中居住的良性推进》:
  农民集中居住是城乡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集中居住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农民的经济承受力为条件,以不削弱农业的基础地位为前提。绝不能把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与移民、农村人口大搬家混为一谈,必须从长计议,稳步推进,做到农民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子女入学有保证。应当说,就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而言,只有东部少数工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的农村,绝大部分农民已脱离农业生产,基本上都从事着二、三产业,或者在一些城市郊区的农村,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农民才具备集中居住的条件,集中居住对他们的生活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并且集中居住能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环境,一般也愿意集中居住。而对于那些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甚至是纯务农的边远农村地区,则不适合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在这些农村地区,虽然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建成了一个个类似城镇居民小区的农村新社区,但居住在新社区的农民不能改变生产方式,其生活方式的改变面临很大困难,并且住上楼房还导致其生活成本增加,农民一般不愿意集中居住。由于这些农村地区没有农民就业的经济实体,住上楼房的农民依然是农民,农业还是农民的主要生产活动,庭院经济和家庭养畜还是重要收入来源,农民担心集中居住后粮食、农具、手扶拖拉机没地方放,牲畜没法养。这些地区的农村,土地还是农民主要的保障手段,集中居住地距离承包地远了,耕种不方便,有的农民只好开着手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或摩托车去田间劳作,有的甚至因路上出车祸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农民如果把土地流转出去,租金又很低,没法保证一家老小的生活,农民对失去土地的顾虑很大,也不愿意将其土地流转,有些地方政府只好动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其土地。
  一些地方政府所推动的这种激进的、大规模的、运动式的农民集中居住,严重脱离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忽视了农民的经济承受力,违背了以工业化引导城市化的社会发展基本规律,是大跃进式的城市化。一些农民自嘲“扛着锄头上五楼,阳台上面把猪养”就是其鲜明写照!我们认为,从长远来看,农民集中居住是我国农村城镇化的一个必经阶段,但不能搞大跃进,农民经不起折腾。在工业化程度较低甚至是纯务农的农村地区,盲目推进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违背了以工业化来引导城市化发展的自然法则,其危害性很大!有可能产生大量的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农民,严重威胁到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结果不仅不能推进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而且可能延缓甚至阻碍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
展开
目录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农村城镇化
(二)农民集中居住
(三)中心村
(四)行政村
四、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五、研究的逻辑框架与方法
(一)研究的逻辑框架
(二)研究方法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一)创新之处
(二)不足之处

第一章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农民集中居住的困境
第一节 理想:农民集中居住的由来与意义
一、农民集中居住的由来
二、农民集中居住的意义
(一)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二)有利于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有利于均衡公共资源的配置
(四)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五)有利于农村市民社会的培育,促进法治的生长
第二节 现实:农民集中居住的困境
一、生长与文明:城市化的进程
二、大跃进式的城市化:强迫农民集中居住
三、强迫农民集中居住:农村城镇化之困惑
(一)损害了农民的人格尊严
(二)侵犯了农民的财产权
(三)限缩了农村社会市民化的空间,抑制了法治的生长点
四、小结

第二章 权利缺位或残缺:农民难以进行有效的权利抗争
第一节 居住自由权在宪法中的缺位
一、居住自由权之界定
二、居住自由权在新中国的历史变迁
(一)肯定时期
(二)否定时期
(三)默认但缺乏法律保障时期
三、居住自由权在宪法中的缺位与强迫农民集中居住的思想分析
……
第三章 角色错位和程序正义缺失:地方政府权力的失控
第四章 制度正义:农民集中居住良性推进的制度保障
第五章 程序正义:农民集中居住良性推进的程序保障
结语 建设法治中国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