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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49809
  • 作      者:
    王勤伟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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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勤伟,生于1972年5月,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自2006年10月执业以来,先后为十几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擅长公司法与劳动法业务。代理的山东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某研究院技术开发合同纠纷一案,被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意网、中国知网等知名网站作为典型案例转载;济南某混凝土搅拌站与山东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姜某与黄某返还购房款纠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等被《山东法制报》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论文《农村房屋抵押问题探析》荣获2008年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论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荣获2009年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网络侵权责任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再认识》荣获2012年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业务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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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超级实用版)》从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入手,选取了劳动争议纠纷中常见的十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精心收集、挑选了81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一一分析点评,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阐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日常劳动管理及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这十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试用期问题、订立劳动合同问题、劳务派遣问题、特殊用工关系问题、规章制度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双倍工资问题、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围绕每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作者试图寻找与该问题有关的不同侧面、不同法律要点的劳动争议案件,力求全面分析、阐述与这一法律问题有关的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务中对于这一法律问题的应对及处理。为方便读者查阅、了解、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超级实用版)》选取了常用的十部劳动法律法规,作为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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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操作系列: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超级实用版)》:
  一、概述
  劳务派遣制度源于美国,成长于欧洲、日本,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美国早在1971年就颁布了《人才派遣业的法律》。如今,人才派遣在欧、美、日等国家已很普遍,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和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称谓很多,也叫“劳动派遣”、“工人派遣”、“临时劳动”、“租赁劳动”、“人力租赁”等等,具体是指实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派遣所需要的人员(劳动者)。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只有用工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近年来人才市场和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我国内地的劳务派遣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当时,《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规定》要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必须通过外企服务单位办理,外企服务企业应当与中国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此后,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和国内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务派遣等,近年来,随着社会型劳务派遣机构的发展,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劳动者越来越多。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实际用人单位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其优点在于降低了劳动人事管理成本,减少了实际用人单位劳动人事方面的事务性开支,降低了劳动用工风险,大大增加了用工的灵活性。但是,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劳动关系不稳定性、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待遇不均衡、雇主责任不明确等。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设立专门章节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并作了较世界其他各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规定。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劳务派遣作出了规范:
  一是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二是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尤其是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从而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联合起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利。
  三是针对存在劳动关系3方主体的特殊情形,除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的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四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是针对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如: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是限定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七是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发展中,用工单位处于主导地位,是最大的推动力量。为了防止用工单位规避劳动法律法规,促使用工单位只有在真正符合社会化分工需要时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并且与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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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试用期
一、概述
二、试用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案例1: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试用期的期限
案例2:赵某与某贸易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四、试用期的工资
案例3:小李与某台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五、试用期的培训问题
案例4:5位硕士生与杭州某跨国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六、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案例5:张某与广州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第二章 订立劳动合同
一、概述
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案例6:孙某与上海某跨国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7:李某与广州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8:雷某与江阴某建筑安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案例9:李某与苏州某IT制造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10:金某与郑州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四、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
(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案例11:金某与某酒店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12:徐女士与上海某高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13:赵某与某保险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五、劳动合同的订立及效力
案例14:高某与北京某出版社劳动争议纠纷
案例15:易某与株洲某工贸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定
案例16:孙某与日照某食品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七、部门承包中劳动关系的认定
案例17:陈某与成都某宾馆劳动争议纠纷

第三章 劳务派遣
一、概述
二、劳务派遣三方的关系
案例18:刘某与中复公司、大华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责任承担
案例19:刘某与北京某物业公司、某劳务派遣中心劳动争议纠纷
四、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制度的管理
案例20:李某与苏州某台资服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五、劳务派遣纠纷的管辖
案例21:孙某与上海浦东某企业服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六、劳务派遣关系中保密协议的效力
案例22:王某与北京某国际信息咨询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七、劳务派遣合同的效力
案例23:单某与北京某酒店管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第四章 特殊用工关系
一、概述
二、事实劳动关系
案例24:李某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双重劳动关系
案例25:张某与某外企劳动争议纠纷
四、非全日制用工
案例26:小刘与某公司涝动争议纠纷
五、退休人员构成劳务关系
案例27:付某与成都某物业服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六、未成年工的管理
案例28:小李与山西某国有煤矿劳动争议纠纷
七、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案例29:徐女士与深圳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八、外国人在内地就业
案例30:玛丽与北京某民营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第五章 规章制度
一、概述
(一)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相互关系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四)规章制度的意义
二、规章制度的效力
案例31:周某与某外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
案例32:小李与某广告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四、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处理
案例33:郝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五、依法调岗调薪
案例34:屈某与上海某劳务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六、劳动者患职业病时的岗位调换
案例35:赵某与某水泥厂劳动争议纠纷
七、员工违纪的处理
案例36: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八、末位淘汰制
案例37:刘某与某电器销售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九、附于劳动合同中的规章制度的效力
案例38: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
案例39:刘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十一、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
案例40:王某与某外资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十二、规章制度的修改
案例41:赵某等与北京某航空制造企业劳动争议纠纷

第六章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概述
二、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案例42:姜某与青岛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案例43:李某与莱芜某银行劳动争议纠纷
四、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案例44:霍某与某纸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五、连续工作时间的认定
案例45:刘某与某集团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第七章 双倍工资问题
一、概述
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46:单某与北京市某物流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停工留薪期间及停工治疗期间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47:王某与北京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48:陈女士与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双倍工资
案例49:袁某与北京某中心劳动争议纠纷
六、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
案例50:易某与广州某电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七、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案例51:白某与北京某时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第八章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
一、概述
二、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案例52:张某、李某、石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三、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条款的责任
案例53:赵某与某电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章 社会保险问题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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