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要厉行法治,不是因为它完美无缺,而是因为它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不可少;不是因为它具有绝对的价值,而是因为它
相对于其他治理手段具有比较优势;不仅是因为它符合世界潮流,而且因为它是人类关于治理和善治的理性选择。
分阶段推进法治和逐步实现法治目标,是由法治发展受制于物质基础的客观规律以及有利于法治实现的环境和条件不可能一步到位的现实
所决定的;是由事物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辩证逻辑法则所决定的;是由时代主流价值观对法治的把握不断深化和适时转变的现实情况所决定
的;同时也是由法治与人治博弈的长期性、反复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时期,法治国家建设必须强调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这种理念不仅更有利于强化依法办事的观
念,更有利于实现治理效果的最大化,而且比形式主义的法治观更能得到主张“中庸之道”、“循名责实”的中国本土文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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