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发,1947年12月生,祖籍河北省清河县贾二庄。现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公报》副主编、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史馆馆员、天津市李大钊研究会副会长等。曾任天津法官学院第一专职副院长(院长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任),法学教授,1995年享受国务院专家特岗津贴。曾任中国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等。曾任天津市南开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天津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该同志长期从事审判、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注重应用法学研究。专著有《民法债权原理与新论》、《打赢民事官司方略》等。曾撰写出一些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法学论文、调研报告、立法建议。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政府、有关研究会获奖,有的则在新华社绝密级内参、法学会机密级内参刊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效益,为我国立法、司法及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