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权体现人的适当生活水准,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获得住宅并安全、健康、尊严地居住的权利。它是一项综合性的权利整体,是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的统一,凝聚着人格尊严、体面生活和社会公平的价值追求。在当代中国,“住房难”成为普通公民新的“三座大山”之一,其他住宅的权利被侵犯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及政府对住宅权的重视不足。国际上早已确立了住宅权的人权地位,我国已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有义务把该国际公约的内容转化为国内法。本文尝试从历史、国际人权公约、国内法领域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在权利的视角下对住宅权进行考察,以求对住宅权的确认、尊重、保护和实现。我国的住宅权还是新兴权利,为了人的尊严性居住,有必要把这项人权转化为法律权利,最终成为人的现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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