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委员,以及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等多家司法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先后入选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八届高校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对象、江苏省政府“六大高峰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第三届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五十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实质刑法观》、《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等5部。获教育部“第六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等各类省部级奖励十余项,主编教材《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各论》获江苏省高校精品教材,《刑法学》(上、下)获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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